不同於哥哥—王永慶長子宏仁集團總裁王文洋在海外打爭產官司,這次王文祥選擇於美國提起訴訟,就是要爭取已逝父親王永慶與叔父王永在成立海外信託基金的管理權,正式對包括王永慶的三房女兒王瑞華、王瑞瑜,以及王永在的兒子王文淵、王文潮等四位海外基金管理人提起訴訟,要求修改海外基金管理權,必須從原本的只有王文淵等4人管理,改為家族17位成員都能參與。「Walter(王文祥)並不是要爭產,而是要讓王家的所有成員,都能夠參與海外信託基金的管理,因為父執輩生前的遺願,除了做慈善外,就是要藉著海外基金,能夠讓家族團結,還要壯大台塑美國,目前三個目的都未達成。」知情人士對本刊透露。
由於王永慶的長子王文洋認為海外的資產要做為遺產分給大家,因此打了不少官司,其中、三房長女王瑞華就是文件中的關鍵人物,因為大部分是她在負責協調、處理家族信託與集團相關事務,與家族信託設立、管理及法律顧問有密切互動。
本刊也獨家取得這份長達471頁的判決書,其中訪問了包括家族成員與老臣,讓當年王永慶兄弟的想法浮上檯面。如王永慶的事業和家庭生活,就像台灣傳統家庭,不太會調解、也很怕衝突,但他依舊想要家庭和諧與團結,才會選擇「既具備情商、也有面對挑戰的膽識」的王瑞華來處理,希望她能直接、正面處理家庭團結問題。
在判決書中,王瑞華曾對法官提到:「之所以會有個過渡期,是因為父親(王永慶)認為在引入更多人參與前,必須確保這個(基金)運作良好,是很重要的。」在過渡期間,信託董事僅有包括洪文雄、王瑞華、王瑞瑜、王文淵和王文潮在內的五人。
王瑞華處理信託設立文件,並翻譯重要文件給父親,她在證詞裡說,父親及叔叔都是深具遠見的創辦人,由父親指示引導信託架構設計,強調家族財富應服務社會和延續台塑願景,而非給子女繼承,這也是王文洋敗訴的原因之一。
此外,王永慶也偏好以一個精挑細選的小型家族團體來處理基金,讓他和弟弟王永在仍可實際掌控。「原本王永慶打算讓王家二代、17名孩子都有信託,但因王永慶的二、三房子女關係緊張,王永在大房、二房家族關係冷淡,所以才不斷推遲,就是『怕太多廚師、會壞了一鍋湯』。」
判決書寫道。但證詞也提到,信託管理結構短期內保留有限成員,是符合父親指示的權宜安排,因為王永慶考慮家族成員間關係複雜,所以先採取由少數可信任成員負責管理,這樣王永慶和王永在也比較好管控。
不僅記載王永慶的想法,判決書也透露,王永在二房夫人周由美提到,約在2000年曾詢問王永在海外資產情況,王永在回答:「不用擔心,我已經妥善安排好了,到時候會留給他們(指孩子們)。 」周由美還說:「丈夫(王永在)告訴我,他和主席(王永慶)共有五個海外信託基金,並且已安排好將海外資產留給子女,所有子女『均等分配』,我無需擔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