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10 08:30 臺北時間

董座外遇代價大!公司讓渡給董娘 法官判需另賠500萬原因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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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一名人夫原本因外遇承諾賠償500萬補償老婆,沒想到事後卻賴帳不付錢,為此鬧上法院。(示意圖,photoAC)
一名人夫原本因外遇承諾賠償500萬補償老婆,沒想到事後卻賴帳不付錢,為此鬧上法院。(示意圖,photoAC)
外遇代價真不小,說好的賠償可不能隨便賴帳。一名人夫阿賢(均化名)因為偷吃被抓包,親筆簽下協議書與500萬元的本票,承諾要補償老婆小美的精神損失。沒想到事後他卻反悔,想拿公司股份來抵債,這場家務事最終鬧上法院,法官判賠人夫仍須依約照賠500萬元及利息。

簽500萬元本票想抵賴

判決揭露,人夫阿賢因外遇求原諒,親筆簽下500萬元本票,並立下精神賠償協議,想藉此彌補老婆。結果後來阿賢卻想以股份讓與當作藉口拒絕付錢,小美眼見老公不認帳,只好尋求法律途徑,提告要求他依約給付,並須另以年利率5%計算利息。

公司早轉讓給妻子

法庭審理時,阿賢大玩文字遊戲,主張自己早就把名下公司價值500萬元的股份轉讓給妻子,認為這筆錢可以互相抵銷,所以不用再掏錢。但法官審酌當年的讓渡合約,裡面明確記載是無償讓與,這表示小美壓根不欠他錢,阿賢自然不能拿這件事當擋箭牌來拒絕付賠償金。

提不出證據遭法官打臉

法院進一步指出,想主張抵銷必須證明雙方互欠債務,但阿賢提不出任何證據證明股份轉讓是有償的。既然書面資料已經註明自願無償轉讓股份,阿賢現在想翻臉不認人,法官當然不買單,直接拆穿他試圖賴債的如意算盤,判定他必須履行最初的協議。

公司轉讓、離婚賠償一碼歸一碼

雖然阿賢曾因外遇被判賠20萬元且已結案,但法官認為這跟500萬元的賠償協議是兩碼子事。最後法院判決阿賢必須乖乖履行承諾,除了要全額支付500萬元給老婆,還得支付年利率5%的利息。
更新時間|2026.01.10 08:30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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