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雞排番外篇之二】當房仲發傳單 自負鬥雞變「不要臉」會員專區時事從街頭學會腰身柔軟之後,宋耿郎很適應賣雞排的生活,親自炸雞排之外,騎摩托車送貨是常有的事。文 謝祝芬攝影楊彩成吳貞慧影音鄒雯涵梁莉苓主播智偉發布時間 2017.07.13 11:02 臺北時間更新時間 2023.09.12 20:25 臺北時間博士雞排房仲助教DM業務婚姻已複製連結贊助本文加入訂閱會員已複製連結贊助本文加入訂閱會員他慢慢自我心理建設,發了100張DM,就算被丟掉99張,但只要有1張生效,就要偷笑了。因為曾經失婚,曾經被前妻指為說話傷人,宋耿郎在離婚後,決定修改自己的脾氣。「過去我都在學校擔任助教或其他教職,學生對我畢恭畢敬,很難有機會磨自己的脾氣,我就想,不如去做業務,學習如何面對人群。」於是,賣雞排之前,宋耿郎曾當了4個月的房仲業務。「進到直營體系的房仲公司,才知道訓練真的很嚴格,其中最重要的在職訓練就是不斷地到菜市場、街頭發名片和DM。」但遞傳單給行人時,對方不是拿都不拿,不然就是看一眼就丟在地上,「那種感覺真的很失落。」雖然店裡僱有員工,但宋耿郎對雞排店的大小事仍習慣親力親為。房仲主管告訴他:「想當業務,『不要臉』就贏了。」他慢慢自我心理建設,發了100張DM,就算被丟掉99張,但只要有1張生效,就要偷笑了。他開始不再害怕被拒絕,越來越能自然地向路人鞠躬,雖然後來因為不想在買賣雙方間玩心理戰而離開仲介業,但4個月的街頭練習仍對他影響頗深。本新聞文字、照片、影片專供鏡週刊會員閱覽,未經鏡週刊授權,任何媒體、社群網站、論壇等均不得引用、改寫、轉貼,以免訟累。更多內容,歡迎訂閱鏡週刊、了解內容授權資訊。歡迎加入鏡週刊 會員專區限時優惠每月$79元 全站看到飽加入premium會員$10元可享單篇好文14天 無限瀏覽解鎖單篇報導已經是會員?立即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