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熱衷於現在的工作,「因為這讓我延續所有孩提時期喜歡的事。我一直都喜歡讀跟寫關於科學和好笑的事情。「我會這麼喜歡科學也是因為...科學家試著從那些所有人都看過的事情中,找出非凡的地方,如此非凡導致於有點好笑(Funny)。」
馬克說他的父母親也都喜歡看見事物有趣的面向,父親原先是生物學家,二戰時被徵召到印度當軍醫,戰後從事各種不同的雜工,母親是接線員,喜歡去圖書館隨意挑兩三本書給他讀,養成他雜食性的閱讀習慣。中學開始,他網羅各式有趣的研究,整理成一篇篇文章,業餘寫作十多年。
他解釋好笑(Funny)在英語中的雙重意義,一是你壓根兒不會想到、出乎意料之外的,二是非常幽默的,「我一直都很喜歡這個字同時具備兩種意義時。」當他能夠挖掘事物的雙重面向後,有些事情可能愚蠢、可能超乎想像,總之一切都變得有樂趣多了。
但長大後的世界似乎不是這樣運作的。他在讀哈佛數學系時,看見指導教授提出一些聽起來瘋狂而有趣,可以改變世界的研究,卻被學院的僵化體制駁回。「可是你必須看見實驗背景,才能理解科學家為什麼做這個研究,比如可能只在小小的海藻之中,誰會在乎那點海藻阿!直到幾年後海藻成了救命仙丹,機構才跳出來說:非常榮幸是我們的科學家對海藻感到好奇,才會有今天… …」他感嘆一番,等過了許多年,理論變有名後,研究只剩很制式化的內容,再也不有趣了,「唉,這才人們荒謬的地方吧。」
1990年某日,當時34歲的馬克已經當了6年軟體公司的老闆,生意開始有起色。「腦海卻閃過一念,萬一到90歲回顧人生,卻從未能讓自己的寫作出版,我將會多麼沮喪!」然而,他不是科學家,寫的內容既不學術,也沒有「突破性的發現」,好不容易找到一本寫幽默科學的雜誌《不容複製的結果》(Journal of Irreproducible Results)願意採納他的文章,還問他願不願意當編輯?他答應了,接下來的4年白天當老闆,下班編輯雜誌。
1994年,雜誌社瀕臨倒閉,他找朋友合資買下,改名《不大可能的研究》。但他當時已經無法身兼兩份工作,面臨取捨,「我必須比平常更勇敢,踏出那一步,因為我們是一群瘋狂、但努力尋找比我們還瘋狂的人,我根本無法想像自己不做這份工作。」他放棄賺大錢的機會,結束軟體公司,決心以幽默推廣科學,投入更多心力舉辦1991年便開始的搞笑諾貝爾獎,在可容納1100人的哈佛大學桑德斯劇院舉行,年年爆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