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調查,東海岸觀光旅遊開發案中,最有名、爭議最大的是「美麗灣渡假村」,係由由台東縣政府以BOT方式進行開發,佔地5.9公頃,80間客房,資金4億元,當年因為主體建築完工後才補作環評,雖然在2012年通過環評,但程序部分有違失,經法院裁定違法,目前停工,業主持續上訴中。
至於引發3個部落「傳統領域」之爭的開發案,就是面積高達26公頃,房間數目為550間的「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開發案」,其規模遠大於美麗灣渡假村。本刊調查,「杉原」早在2002年就通過環評,但因超過3年未開發,2010年補送「環境差異分析報告」報告,多年來歷經7次專案小組審查,直到去年3月29日才有條件通過環評。
該案通過環評時,環團譁然,地球公民基金會強調「杉原開發案」位於花東海岸二級保護區,場址距離杉原海灣僅約200公尺,該區為稀有的「貝氏耳紋珊瑚」重要棲地,且渡假村開發位置旁的台11線周邊道路,已於今年4月納入「海岸管理法」之「重要海岸景觀區」預定地,不宜進行大規模開發。
由於環評已通過,唯一能「卡死」該案的只有「原住民基本法」21條相關規定:在原住民傳統領域重大經濟開發案,必需讓原住民「知悉」並「同意」才能進行開發。去年5月20日,莿桐部落會議通過同意開發案(同意票47、不同意5、廢票1),因此環團利用該處傳統領域重疊的矛盾,主張必需連都蘭、加路蘭部落都同意才能開發,使得開發案增加了許多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