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九合一選舉後,政府卯足吃奶力氣,認真打假消息。然而,打假消息這檔事,喊喊口號、擺擺樣子,嚇唬有心人不得造次,是一回事;真要動手辦人,又是另外一回事,絕難風行草偃,辦得海晏河清。一起頭,如何認定假消息,就不容易。其次,更難判定假消息負面影響幅度。尤其,政府機構也可能發布假消息,最簡單的例子,莫過於颱風預報。
松仁路地震後地面裂開,雖是假消息,卻很難認定造成社會恐慌。反倒是氣象局預報失誤,說是颱風厲害,要大家小心,民眾心慌,超商飲水、存糧搶購一空,結果颱風轉向,啥事沒有。兩者相較,恐怕氣象局罪過較大。
再往下推,就算假消息罪證確鑿,也的確造成社會不安,人心惶惶,但只要來源在境外,執法單位也只能徒呼負負。假消息來源在境外,台灣境內只是跟進瘋傳,總不能一傢伙把成千上萬瘋傳者,全都移送法辦。去年選舉,陳其邁吃了假影片虧;上星期,網路上貼出「韓國瑜今晚必死」貼文,兩件事情,檢警都查了,來源都在國外。查到這兒,死路一條,辦不下去。
打假消息,「本益比」極低,收益甚微,而代價極高。這代價,不僅僅是耗費人力、物力、時間,更重要的是,對國家形象,頗為不利。新加坡就是面鏡子,該國上週通過打假消息法律後,立刻招致國際抨擊。當然,新加坡本來就是嚴管嚴罰,國際上早有評價,也不差這一樁。台灣就不一樣了,20多年來,國際特赦組織,以及美國「自由之家」等國際機構,對台灣評價頗為正面,不值得因打假新聞,而招致負評。
政府出死力打假新聞,本來也就是喊喊叫叫,表面上殺氣騰騰,骨子裡也沒硬幹,其實還好。如今,刑事局玩真的,竟然把松仁路地面裂解假消息傳播者,移送法院。此案難以證明造成社會恐慌,有害社會秩序,罪名不易成立,卻輕易損害台灣國際形象。對此,有司當局不可不慎,應頭腦清楚,冷靜思考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