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包」交易從表面上看來,對製作公司、經紀公司、編劇3方來說都有好處:製作公司不用分頭到處找工作人員,而經紀公司能賺取更多錢,編劇也免付佣金,應是皆大歡喜。但長久下來,編劇們卻愈來愈不爽:因為經紀公司一但以「打包」方式參與製作,編劇的利益不再是首位,經紀公司還可能為了袒護製作方,與編劇發生衝突。
編劇們長年來對此敢怒不敢言,但礙於編劇主要靠經紀人向製片資方交涉,提供工作機會,被剝削只有啞巴吃黃蓮。但一年多前,編劇工會開始維護會員權益,抗議經紀公司已在利潤導向下違反客戶個體利益,強調約束雙方關係的「經理藝術家基礎協議」(Artists’Manager Basic Agreement)自1976年以來未曾修改,代理編劇的經紀公司行徑也有牴觸編劇利益之嫌 。
這次工會為喝止經紀公司擴大權勢,包括《STAR WARS:原力覺醒》編導J.J. 亞伯拉罕、《月光下的藍色男孩》編導貝瑞傑金斯等都公開支持,編劇出身的喜劇女星蒂娜費(Tina Fey)與編導奧立佛史東(Oliver Stone)等超過7,000名編劇也寄出信函解僱經紀人。
面對編劇工會的指控, 經紀人協會也提出反擊。 他們指出打包對編劇有利,因為編劇不但可以省去一成佣金,也讓經紀方得以用打包協商的方式,減少製片資方討價還價空間,為客戶獲取最大報酬。經紀人協會還引用UTA經紀公司資料顯示,參與打包的編劇,累積省下了高達5,000萬美元的佣金。
然而編劇工會立場堅定,在工會帶頭下,已有超過9成會員發出終結信函,要求經紀人簽署新的代理行為準則(Agent Code of Conduct),否則就再見。新規定中,經紀人不得參與打包交易,同時不准和製片單位結盟,參與內容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