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電影的想像力、真實與虛構交錯的情節,真人真事題材電影不僅更容易引起觀眾的興趣,獲得共鳴,且屢創票房佳績,更重新喚起大眾對原本事件的關注。雖然憲法保障藝術自由、表現自由,以及人民知的權利,但從真人真事延伸的電影在描繪相關人物時,仍難免引發人格權、隱私權、被遺忘權等基本權衝突,因此產生諸多侵權爭議,包括《鳴梁:怒海交鋒》《黃山伐》都曾因涉及毀損實際存在人物的名譽引發問題。
改編自真實歷史的《鳴梁:怒海交鋒》,片中金元海所飾演的武將裵楔被描寫成反派,其後代慶州裵氏不滿電影在沒有史實根據下,將先人塑造成惡人形象,以涉嫌毀謗死者向導演金韓旻、編劇、發行公司提起名譽毀損告訴。電影中的裵楔身為慶尚右水師,卻試圖指示下屬暗殺李舜臣並焚燒龜船,自己則乘船逃亡。
裵楔的後人認為電影將偽造的事實加諸其中,表示:「裴楔將軍雖然沒有參加鳴梁海戰,但電影違背歷史事實,有損他的名譽,讓作為後人的我們倍感心痛。」不過,警方參考既有判決及專家意見後,認為《鳴梁:怒海交鋒》整體以歷史為基礎加上部分改編,難以認定某部分的創作場景涉及毀損名譽,最終以「無嫌疑處分」將不起訴意見書函送檢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