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台灣走著瞧番外篇】那年十月十日,我被抓了會員專區人物中國公益人寇延丁經歷被抓被審,仍決定不做流亡者,回到中國面對恐懼。文 曾芷筠攝影鄒保祥影音陳建彰主播智偉發布時間 2019.11.19 05:58 臺北時間更新時間 2023.09.12 20:32 臺北時間公安台獨鏡相人間寇延丁NGO敵人是怎樣煉成的?已複製連結贊助本文加入訂閱會員已複製連結贊助本文加入訂閱會員如果每個人的人生中都有道過不去的坎,如夢靨般日夜糾纏,對寇延丁來說,毫無疑問是2014那年的10月10日。那個最漆黑的深夜,在北京前往五台山的臥舖火車上,她被警棍捅醒。「寇延丁是你嗎?」「是啊。」「別睡了,穿上衣服起來,跟我們走。」她被警察一前一後包夾,走在狹小的火車通道上跌跌撞撞。月台上,她被拍照確認身分,正面、左側、右側。接著,她被帶到一個神祕的地方。「在這裡你沒有權利。」說這話的是面前的主審,像上帝一樣,說她沒有權利,就沒有了。不准聯繫家人,沒有律師。「這個地方,就是中國的關塔那摩。」房間裡,到處都是攝影機,從地板到牆壁都包裹著一寸厚的泡棉,床、椅子、桌子也不例外,用來防止囚徒撞牆自殺。但沒有機會,因為身邊24小時都有兩個貼身看守,站起、坐下、放屁、走動,都要報告。睡覺時棉被不能蓋到脖頸以上,兩手要伸在棉被外。很後來,寇延丁才對我說,她推測那地方是北京北邊的一個武警基地,因為她曾在獄中吃到的水果,貼著附近商場的標籤。本新聞文字、照片、影片專供鏡週刊會員閱覽,未經鏡週刊授權,任何媒體、社群網站、論壇等均不得引用、改寫、轉貼,以免訟累。更多內容,歡迎訂閱鏡週刊、了解內容授權資訊。歡迎加入鏡週刊 會員專區限時優惠每月$79元 全站看到飽加入premium會員$10元可享單篇好文14天 無限瀏覽解鎖單篇報導已經是會員?立即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