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宗潔書評E04】動物星球上的情緒風暴——《動物也瘋狂》
關心海洋、關心環境開發、關心貓狗或野生動物……,並不是彼此無關的事。因為動物和我們都身處於環境之中,是命運交織的共同體。
多年前,家中養了一隻聰明卻緊張的狗點點,不論打雷下雨或是年節期間的鞭炮聲都會讓牠崩潰,不是焦慮地跑來跑去繞圈圈,就是一面發抖一面想把自己塞進櫃子或沙發的縫隙。隨著症狀越來越嚴重,後來甚至演變成天色還沒變暗,牠已經提早焦躁地走來走去。當時束手無策的我一直認為點點在雨落下之前就開始焦慮,是因為聰明的牠觀察天色而得出天變黑就會下雨這樣的結論,後來才知道若從科學的角度解釋,是因為狗的鼻子可以讓牠們聞到遠方空氣中的水氣分子,聞得出每小時氣味的變化,換句話說,牠們「嗅得到時間」。(註1)
但直到讀了蘿瑞兒.布萊特曼(Laurel Braitman)的《動物也瘋狂》之後,我才發現點點並非特例,這樣的症狀有個專有名詞,叫做雷雨恐懼症。以焦慮的表現而言,牠甚至也並非最極端的案例。動物精神創傷的種類與個案遠比我們想像中還多,如同上次介紹過的《共病時代》這本書所提醒的,人類疾病與動物疾病兩者之間原本就具有高度的相似與交集,但由於長期以來,動物都不被承認具有複雜的思考或感受能力,要讓人接受動物也會受到精神創傷,無疑更為困難。但《動物也瘋狂》這本書,卻可讓我們重新看待動物的身心疾病,從而以不同的眼光去理解動物的行為表徵與心理狀態之間的關係。
布萊特曼的伯恩山犬有嚴重的雷雨恐懼症和分離焦慮
作者布萊特曼之所以一頭栽進動物精神創傷的領域,是緣於自身慘痛的經歷。她養的伯恩山犬奧立佛有嚴重的雷雨恐懼症和分離焦慮,會在獨處時破壞所有家具,她形容自己如同「跟一隻超大的白蟻同居」。破壞房屋還是其次,更糟的是,奧立佛的焦慮嚴重地傷害了牠自己,牠反覆舔舐自己直到舔出傷口,甚至從四樓窗戶跳下去,雖然僥倖撿回一命,兩年後還是因為焦慮發作時啃掉太多木頭而引發胃鼓脹症,最後,布萊特曼選擇永遠結束奧立佛的痛苦。耿耿於懷的她開始思考,奧立佛身上發生了什麼事,為什麼她盡了一切努力依然無法減輕牠的焦慮與恐懼?她說:「奧立佛走了之後,回憶他就像是到了一個赤裸裸、令人內疚的國度……但我發現那個令人內疚的國度非常擁擠。」奧立佛不只打開她進入動物精神世界的那扇窗,也讓她用更積極的方式去面對那個令人內疚的國度──帶領更多人看見「動物星球上的情緒風暴」,試著去理解動物的精神痛苦,並分辨哪些痛苦是可以避免的。
要相信動物也有精神疾病之所以困難,是因為這等於必須同時肯認動物的心智能力以及人類虧欠牠們的可能性。但就算我們不使用精神疾病的名稱去定義動物的異常行為,精神藥物其實也已經廣泛地用在寵物以及圈養動物的身上,只不過圈養動物的用藥詳情通常不會被公開罷了。畢竟「對於多數參觀動物園、主題公園以及水族館的人來說,發現玻璃另一端的猩猩、獾、長頸鹿、白鯨,或是袋鼠正在服用煩寧、百憂解,或是抗精神病藥物,幫助他們緩和作為展示動物的生活,其實還真不是什麼令人窩心的消息。」不過,與其說布萊特曼的目的在控訴動物園,或只是想為動物安上特定精神疾病的標籤,不如說她希望透過精神創傷的視角,提供一種雙向理解的可能──既是對精神疾患的重新理解,也是對動物的再認識。
社會看待瘋癲的態度,其實蘊含著兩個相互矛盾的見解
《動物也瘋狂》的洞見,正在於布萊特曼主張,人類試圖理解動物心智的過程,折射出我們對於何謂「精神健康」的概念變遷。不同年代有各自指稱疾病的方式,一如今天我們會用思覺失調取代過去的精神分裂,但無論將一個人稱為瘋癲、歇斯底里或情緒障礙,到底要符合哪些標準,才能確認這些癥狀應該被視為精神疾病?將其貼上標籤之後呢?我們又做了什麼去協助這些人?回顧人類漫長的「瘋癲文明史」,就會發現它也是一部悲慘的,充斥著偏見與歧視的歷史,精神疾病患者受到各種隔離、監禁或暴力的「治療」手段。但社會看待瘋癲的態度,其實蘊含著兩個相互矛盾的見解,而這樣的矛盾在回應動物的精神創傷時,更加表露無遺。
大約十七、十八世紀左右,瘋癲者被視為失去了人類最重要的特質──理性,他們「讓理性人類至高無上的地位,降低到昆蟲都可以爬行其上」,換句話說,這些人是不同於正常人類的另一種低等存在;但大約十八世紀末到十九世紀之間,瘋癲開始被視為與文明有關,國家「要夠文明才有可能出現瘋子」,「在無知跟文化低落的人類身上,心靈的器官尚處於沉睡狀態,因此也就不容易出問題」。(註2)這形成了一個微妙的悖論:你要夠文明才會發瘋,但發瘋又意味著你不夠文明。但與其說這是隨著歷史演變而產生的觀念變遷,不如說這兩個彼此矛盾的態度共同映照出人類社會的多重偏見──如果你屬於「不夠文明」的族群,你的精神疾病不會被承認,但如果你符合社會定義的精神疾病,那麼你就會被歸類到比較低等與缺乏理性的族群。動物的精神創傷為何長期以來不受重視,正是肇因於此。
大象提普並沒有被送上法庭,輿論就是牠的陪審團
了解這種隱含的雙重歧視,對於十九世紀將動物的異常或攻擊行為一律視為「瘋狂」,或許就不會感到太意外了。這些動物被視為發狂,非但不是人們重視動物精神狀態與受虐處境的證據,反而常凸顯出人對動物「失控」與造成威脅的恐懼。而處理恐懼最簡單的方式,就是將這些失控的動物處死。布萊特曼在書中回溯了歷史上幾次漫長而恐怖的大象公開處決,其中又以1894年在紐約被處死的大象提普,最能看出人對動物與精神疾病的多重偏見。試圖攻擊飼育員的提普,被要求「必須改過,否則就得死」──這或許會讓人想起中世紀的動物審判,差別在於提普並沒有被送上法庭,輿論就是牠的陪審團。
認為提普該死的民眾,主張必然要具有足夠的智力才會發瘋,加上牠試圖謀殺飼育員的表現可以看出具有推理和計畫的能力,因此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呼籲放提普一條生路的動保人士,則以類似當代「無行為能力」的抗辯理由,主張提普的心智沒有高到讓牠足以錯亂。表面上看來,要提普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呼應了「夠高等才會發瘋」的看法,彷彿以人類心智的標準來看待動物,但歸根究柢,這個說法只是合理化殺戮的理由,因此甚至無視於「有精密的推理和算計進行報復」和「心智錯亂」本身就是矛盾的;至於動保的呼聲由於更偏向反對虐待與喚起同情,也很難真正增進民眾對於大象這種生物的實際認識。到最後,提普終究無法逃過被處死的命運。但牠並非死於瘋狂,而是死於人類對瘋狂動物的誤解與焦慮。
動物被視為機器的觀念根深蒂固
遺憾的是,提普不是唯一,更不是最後的案例。因為我們對動物精神世界與心智發展的認識,遠遠追不上人類社會普遍利用動物的速度,更重要的原因在於,許多科學研究的目的與其說想了解,不如說是想否定動物的認知能力。動物被視為機器的觀念根深蒂固,以至於任何想要挑戰舊有思維的科學家,往往遭到強力的嘲諷或駁斥。另一方面,許多探討動物認知能力的實驗,又時常很諷刺地因為在設計上太過人類中心而產生更多誤解。
舉例來說,最常用來判斷動物是否具有自我意識的鏡像實驗,目前仍然只有少數動物被視為通過測試。但如果我們透過設計不良的實驗粗率地判定動物不具備某些能力,反映的或許只是我們而非牠們的無知。例如科學家曾經以一面尺寸過小距離又過遠的鏡子進行大象的鏡像實驗,但後來發現那個尺寸的鏡子,只能讓大象看見自己的腿。(註3)更重要的是,如同布萊特曼所提醒的,對一隻非洲灰鸚鵡來說,透過鏡子倒影來尋找點心或許比照鏡子本身有意義,但「不在乎自己的樣子,不代表不知道自己長什麼樣子」。
設計不良的實驗或許還有修正的可能,更糟的狀況是,如果設計實驗的目的只是為了用來證明預設的某些偏見,那麼就算實驗結果「不如預期」也會被扭曲。英國科學家摩根在1881年進行的蠍子自殺實驗,就是最典型的例子。為了反駁動物具有智慧,摩根用了一系列被他形容為「絕對野蠻……只有一丁點自殺意圖的蠍子都會被引向自我毀滅之路」的實驗,但當蠍子無法忍受那些高溫、鹽酸、電擊等酷刑,選擇用毒螯刺進自己的背,他卻依然傲慢地將其解釋為蠍子移除刺激的本能反應,並批評任何不同意見的人。但如今的科學家以蟑螂為實驗對象後同樣發現,當置身於強大壓力下,蟑螂也會製造出足以致死的自體毒素。(註4)
動物的靈魂也會痛苦,會失去求生的意志
或許有人會質疑,證明動物會自殺真的那麼重要嗎?就算蟑螂蠍子會設法毒死自己又如何?也不代表摩根的說法是錯的啊?在所有關於動物心智與情感能力的相關討論中,動物會自殺確實是最難以被接受的一種,因為這不僅違反我們對生存本能的想像,承認動物會有意識地選擇結束生命,也會嚴重動搖區隔人與動物心智差異的最後防線。或因如此,布萊特曼在討論時還特別強調:「我的重點不是要證明動物也會自殺,而是至少要對特定動物抱持這樣的懷疑。」以一隻接連失去親人和鸚鵡好友的金剛鸚鵡查莉為例,查莉在遭受打擊之後,她的飼育員安用盡各種方法,都無法阻止查莉將全身的羽毛拔光。失去羽毛的她成了一隻不能飛的鳥,只能爬到低矮的樹枝上休息,某天安發現,查莉在她出門的短短半小時內,被大樹下的一根金屬桿刺穿而死。值得注意的是安對這件事情的描述方式,她反覆說著「我知道這樣聽起來很瘋狂」,「我知道這樣真的是在擬人化動物」,但她依然覺得查莉是因為受夠了自己的生活,不想再過著每晚做惡夢的日子,所以刻意在那麼熟悉的環境中,趁著安不在家,摔倒在那根致命的金屬桿上。
安有沒有可能只是太過鑽牛角尖,硬要將一場不幸的意外解讀成心靈受創的鸚鵡自殺事件呢?確實無法排除這樣的可能性,但這正是布萊特曼想要強調的重點:我們或許不需要一下子把結論推到所有動物都會自殺,但至少可以「對特定動物抱持這樣的懷疑」。(註5)鸚鵡不需要開立死亡證明書,理由是意外或自殺也都改變不了死亡的事實,然而若我們願意抱持這樣的懷疑,就等於是接納了動物的靈魂也會痛苦,會失去求生的意志,也就有可能更進一步從動物的角度而非人類的角度來看待牠們的處境。
有些健康鯨豚會伴隨生病的同伴集體擱淺
布萊特曼以選擇擱淺的鯨豚為例,有些健康鯨豚會伴隨生病的同伴集體擱淺,無論我們是否要將其定義為「有意識的集體自殺」,至少無法排除牠們可能具有死亡的「意向性」(intentionality)。至於因受傷或疾病而擱淺的案例,或許是在兩種都很糟的命運中,選擇比較沒那麼差的那種,因為虛弱的牠們會無力漂浮而沉進海裡淹死。換句話說,把擱淺鯨豚重新拖回海裡未必都是好的。一位志工就這麼形容:「想像你在高速公路上被一台巴士撞到,但你還有力氣把自己拖到路旁休息。你會想要有人經過,再把你拽回那條路上嗎?」
當然,主張動物不只有求生,也可能有求死的意志,不表示我們從此無須理會擱淺鯨豚或絕食的動物,反正牠們可能是自己想死。相反地,這些動物提醒了我們,動物作為有思想有情感有意志的個體,牠們的狀況從來不能一概而論──這就是所謂對「特定動物」的懷疑。如果人們總是以有限的知識與偏見認為某種動物就應該擁有某些固定特質,例如溫馴或服從,不只不切實際,也等於漠視了動物的個體性。如同《你不知道我們有多聰明》這本書的作者德瓦爾曾指出的:個體認同是任何複雜社會的基石,但動物的這種能力卻往往被人類忽視。在人類眼中,某些物種的所有成員看起來都一模一樣,然而,物種成員間通常沒有無法辨認彼此的問題。(註6)正因為每個生命都是獨立個體,就算同一物種,性格和行為也會有個別差異,這是所有養過貓狗的動物飼主都能輕易理解的事,但當我們面對其他動物時,卻常常忘了這個簡單的道理。
在各種意義上,動物確實是一面鏡子
如今,我們對於人類精神疾病的判斷,多半根據《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簡稱DSM),動物沒有DSM手冊,因此我們更需要透過個別考量,來判斷牠們的精神狀態。虐待、囚禁與轉換環境等各種理由固然會讓動物產生精神創傷,但有些時候就算牠們未曾受到任何虐待,也可能發展出各種奇怪的焦慮、恐懼或強迫行為,一如人類的重大罪犯,也未必是童年受虐的結果。行為背後的成因可能非常複雜,無論人與動物皆然。
因此反過來說,當我們越能用開闊的心態去接納動物的精神創傷,或許也有助於精神疾病患者的去標籤化,就像美國國家心理衛生研究院前任院長英賽爾博士說的:「如果研究人員將DSM視為一本聖經,那我們將永遠無法進步。大家認為每件事情都應該合乎DSM的標準才對,但是你知道嗎,大自然的生物可沒看過這本書。」(註7)疾病診斷的目的,原本是為了增進理解與協助,而非將他們分門別類丟進不同框架。大自然的生物既沒有看過、也不需要DSM,但人類在焦慮不安、緊張絕望時的表現,同樣會發生在牠們身上。「人類與動物之間的分隔其實遠比我們想的更具穿透性」,在各種意義上,動物確實是一面鏡子,而人類最該進行與學習的鏡像實驗或許是:如何在動物的臉上,辨認出我們自己。
註釋:
1. 狗的嗅聞能力參見亞歷山德拉.霍洛維茨(Alexandra Horowitz)著,呂奕欣譯《嗅聞高手》,台北:幸福文化,2018。
2. 以上關於瘋癲的概念,見史考爾(Andrew Scull)著,梅苃芢譯《瘋癲文明史》,台北:貓頭鷹,2018。
3. 參見法蘭斯.德瓦爾(Frans de Waal)著,楊仕音、林雅玲、顧曉哲譯《你不知道我們有多聰明》,台北:馬可孛羅,2017。
4. 參見理察.舒懷德(Richard Schweid)著,駱香潔譯《當蟑螂不再是敵人》,台北:紅樹林,2017。
5. 粗黑體為筆者強調。
6. 見法蘭斯.德瓦爾(Frans de Waal)著,楊仕音、林雅玲、顧曉哲譯《你不知道我們有多聰明》,台北:馬可孛羅,2017。
7. 見史考爾(Andrew Scull)著,梅苃芢譯《瘋癲文明史》,台北:貓頭鷹,2018。
下一回「黃宗潔書評—動物與環境:命運交織的共同體」節目,我將和大家分享強納森.克蘭斯頓的《獸醫超日常》這本書,歡迎收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