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到2014年的10年之間,彎彎是台灣最活躍的圖文作家。她在現已消失的無名小站展開創作之路,一張張麻糬人大頭貼道出上班族的喜怒哀樂,在那時最流行通訊軟體MSN上爆紅。接著她出書、授權、代言拍廣告,還參與電影演出;個人部落格在2007年時突破1億瀏覽人次,成為台灣第一個破億部落格,2013年底無名小站終止服務前,瀏覽人次更突破2億大關。
談起最早的授權合作,彎彎印象中是光碟片廠商,她替對方繪製麻糬人、印在空白光碟片上。問起授權細節,她也記不清了,「那時候也才20歲左右出頭,所以其實什麼事都不懂。」因此她把經紀事務交由簽約的出版社負責,授權合作都交由他們洽談。
在彎彎眾多的角色授權案例中,2006年與超商合作、送出超過5000萬個的「彎彎磁鐵」,是台灣創作者的重要里程碑。直到今日,台灣超商業者的集點加購活動仍多以美、日角色IP授權為主;但當時受到網路世代喜愛的彎彎,成功創下超商使用本土圖像角色代言的先例。
「當時真的沒有什麼感覺。」彎彎回憶,過去的她並未意識到這是一件大案子,就只是依照對方的需求畫圖,「交出去就收工,完全沒有我的事了。」多年後她才漸漸理解,這是許多台灣創作者都非常欽羨的機會。
彎彎也分享,雖然角色授權在當年還是一個模糊概念,但出版社就創作所提出的調整建議,都是朝打造IP的方向進行。她形容自己早期的圖畫都是「黑歷史」,「很醜、歪七扭八的,辨識度也太低了!」但與出版社討論、經過一些專業指導後,逐漸建立了一套標準色及人物設定,「彎彎的角色就是天真可愛、傻傻地,很常出糗,然後頭上有一根捲毛,沒穿衣服。」
只是相較國外角色,彎彎認為自己在角色設定並非十分嚴謹。她談到2012年與Rody(跳跳馬)的品牌合作,為了規劃聯名商品,廠商曾提供Rody官方的設計指南給她參考,包括角色身上的顏色、甚至會做的動作,都有相關規範,不能任意調整,「這才是真正品牌經營、角色經營該有的程度。」
「其實那時候(公司)就一直建議我,最好是要成立一個團隊去經營(角色),因為一個人做事就是有限嘛。」彎彎舉例,以職場為創作主題的圖文作家馬克,就有一個團隊協助他打造IP,人設跟制度都很完整,「我一直很佩服他,那樣的程度就是我們的理想。」
但彎彎也形容自己個性太散漫,「那時候就懶嘛!覺得『沒關係啦!這樣就很好。』就一直擺爛到現在,沒有在做組團隊的規劃,所以一直都是自己一個人在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