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女告訴本刊,弟弟與前弟媳L女育有一子一女,原居住文山區一處市價逾千萬元的住宅,弟弟當年購屋的頭期款200多萬元,還是自己先借給他的;但2015年時,她向弟弟開口,希望他能返還當初買屋的借款,家族竟就此分崩離析,關鍵就在前弟媳L女身上!
原來,L女並不想還錢給O女,遭到丈夫反對,不料,她竟私下更換家中鑰匙,拒絕丈夫返家同住,導致先生只能蝸居校園小小的研究室,有家歸不得,夫妻2人協商無果,丈夫最終主動提出離婚請求。
沒想到,L女得知丈夫想與她離婚後,行徑開始變本加厲,由於她大學畢業後,曾短暫到律師事務所任職,知道法律扶助基金會有針對社會弱勢族群提供免費法律諮詢及律師服務,因此她先以轉移、轉賣等方式出清個人財產,名下只留著原本同住的文山區住宅,再向法扶基金會台北分會提出申請,對O女姊弟2人陸續提出包括惡意棄養、家暴、偽證等告訴,姊弟倆收到法院傳票後感到相當錯愕,不解L女為何翻臉比翻書還快。
O女憤怒地質疑,L女婚後雖然靠弟弟的薪水度日,但每個月至少都能拿到10萬元當家用,且根據申報綜合所得稅資料顯示,她名下擁有的股票、基金、定存、儲蓄險,林林總總加起來約有300萬元,這樣的身家,也算弱勢族群?為何法扶還要用稅金幫她請律師打官司?
更悲慘的是,O女弟弟在國立大學當副教授的每月薪資,幾乎全被L女拿走,甚至得向O女借錢度日,L女雖說錢都是給小孩花用,但事實上,卻被她拿去買股票及儲蓄險,光保險費一年就要30多萬元。
去年法院判准2人離婚,要L女賠償弟弟房屋一半市值約839萬元,眼見弟弟辛苦工作多年,最終這段婚姻只得到自由2字,讓O女相當感慨及愧疚,但L女仍利用法扶律師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