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今天邀請醫師、教師及媒體記者各2名擔任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部分則另邀請醫師2位及媒體記者2位擔任;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司法記者聯誼會並推派醫師、教師及記者觀摩審判及評議過程,今演練結束後,明將舉行座談會進行交流。
台北地院演練的案件為同居男友提供多種毒品供女友服用,女友引起急性毒藥物中毒而休克死亡,該名男友涉犯《藥事法》轉讓禁藥致人於死罪嫌,職業法官部分由歐陽儀擔任審判長,受命法官及陪席法官則吳玟儒及黃靖崴。
公訴檢察官部分則由台北地檢署羅儀珊、李頲翰、廖彥鈞等檢察官擔任,檢察官特地以影集《華燈初上》,說明模擬案件的被害人為了生活而在酒店上班,以為與男友有未來,不料卻在吃了男友提供的毒品後死亡;辯護人部分則由蘇孝倫、劉佩瑋、陳宇安擔任,劉佩瑋律師對於檢察官的《華燈初上》攻勢,她強調死者與男友都是社會邊緣人,一起施用毒品,一個人死了,一個人活下來,為何活下來的就要被判重罪?
評論員則邀請具有律師、醫師專業知識的許文章醫師擔任,另特邀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曾柏元擔任鑑定證人,以擬真模擬專家證人的交互詰問;台北地檢檢察長林邦樑也到場觀摩,他表示,國民法官新制對於檢察官是全新的挑戰,必須重新學習起訴狀一本的起訴審理方式,以及對國民法官的說服責任,而對專家及鑑定人的提問,如何使用國民法官能聽懂的方式提問,都希望藉由此次的模擬得到幫助及啟發。
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范瑞華律師致詞表示,如何讓專家證人或鑑定人的意見在法庭被充分了解,尤其是國民法官的背景各有不同,是審檢辯共同的挑戰。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監事會召集人蔡有成醫師代表致詞,一般民眾進到法院都會感到緊張,坐立不安,國民法官制度讓人民有參與司法的機會,是很好的政策。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劉欽旭祕書長則表示,隔行如隔山,對於教育人員來說國民法官制就是一座山,今天是來爬山,也期待與在場來賓成為山友,共同克服這座山,模擬法庭活動開始前,台北地院黃國忠院長則強調,今天參加的來賓都是各界意見領袖,具有一定的聲量及影響力,希望能藉由參與模擬法庭,能更了解司法,發揮正向的導引,也讓司法更加透明,提升司法信賴度,進一步保障人民的訴訟權。
依《國民法官法》的規定,從2023年1月1日起,所有年滿23歲的中華民國國民且完成國民教育者,原則上皆有機會被抽選擔任國民法官、參與案件審理,與職業法官「合審合判」,但如果有自身因素,如現涉刑案未滿一定期間、或被褫奪公權者;或身心因素,如心智狀態不能或較難與他人溝通,而受到法院監護或輔助宣告;或有與案件有關及有事證難以公平審判或具有法政軍警等特殊職業背景的人,則不能擔任國民法官。
參與審判案件部分以適用「所犯最輕本刑為10年以上之罪」如殺人案等及「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者」如酒駕致死等案件,但少年刑事案件及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的案件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