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時代,一種人心。早年,年輕人認命,逆來順受,男孩都把當兵視為人生旅途的必要門檻,整個人生要等到「役畢」,才算真正開始。就業、成家,都是退伍以後才辦得成。至於當代年輕人,則是另一種思維,只有極少數、極少數男孩,願意服薪資低、時間長的義務役。於是,「抗中保台」與「不願當兵」,成了二種並行不悖的主流思潮。這現象,雖是矛盾,卻也是事實。
早年間,大學、獨立學院、三專暨五專畢業男生,役期2年。並且,在學期間就要上台中成功嶺,接受6週陸軍步兵入伍訓練。等從學校畢業了,絕大多數服預備軍官役,還要進新兵訓練中心,再接受12週(早期)或6週(後期)步兵入伍訓練。其他教育程度的役男,則是空軍、海軍、海軍陸戰隊,兵役一律2至3年。
陸軍則分「第一特種」與「第二特種」二類。根據《兵役法》,二類役期都是2年。然而,後者拿了退伍令,就告退伍還鄉;但前者,左手拿到退伍令,右手同時接到以行政命令頒發、為期一年的「臨時召集令」,實際上等於服役3年。
上週,邱國正在立法院表示,打算以不修法方式,將義務役延長為1年。當時,各媒體疏於點出邱部長的弦外之音。其實,邱國正所盤算的,就是重施當年故技:依照《兵役法》役期還是4個月,但另外以行政命令發布召集令,額外徵召8個月,湊滿1年。
自全民普選總統後,義務役役期就成了政治籌碼,攸關選票,只能減,不能增。於是乎,如凌遲一般,逐步蠶食役期,變成今天這副模樣。甚至,上週台灣民意基金會公布一份民調,34.5%的民眾相信,美軍會出兵協防台灣;43.1%的民眾相信,日本自衛隊會出兵協防台灣。亦即,約有3至4成民眾,相信美國或日本,願意出兵替台灣打仗。這樣一來,義務役就更沒搞頭了。
行政院公開表示:「牽涉因素廣泛,需要審慎評估,需要跨部會溝通,還未定案。」這些話語,翻成白話文就是:「對啦,延長義務役役期,好像有其必要,不過,在短期之內,不會這樣做。至於什麼時候才會做,以後再說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