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界以為國外IP授權取得不易,但陳午明指出,過去因缺乏相關資訊,導致台灣商業重製百老匯作品不到10部。「其實百老匯產業成熟,音樂劇版權多年來都有專門管理公司代理授權。」加上網路發達,只需透過Email聯繫,並發展出智能系統,提供不同類型和版本建議,鼓勵全世界重製。
陳午明進一步透露,版權管理公司依表演性質、規模訂定不同收費標準。此次由大清華傳媒支付100萬元版權預付金,再與版權方按票房、周邊商品銷售比例抽成,另支付樂譜、劇本等材料租金和管理費,最後每月提供銷售報表和票房數字支付授權費,權利義務關係清楚,若是學生製作,收費更便宜。
《LPC》去年演出35場、觀眾達4,200人次,今年則有17,000人次觀賞,票房逾2,300萬元,8將至台中國家歌劇院小劇場演出10場。陳午明期待該劇在「PLAYground 南村劇場.青鳥.有.設計」的長銷模式能帶動音樂劇生活化,讓看劇如同看電影般自然,成為下班後的娛樂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