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四大新聞媒體公學會與跨國平台Google和Meta(Facebook),已先後於本月2日(報紙、雜誌、Google)、6日(無線台、衛星電視、Meta)、9日(報紙、雜誌、Meta)、16日(無線台、衛星電視、Google)完成4場面對面協商。長期關心此項議題的相關學者,共同整理4場會談的主要訴求,並於今(21)日舉行線上記者會,進一步深入討論。
學者指出,Google在會談中明白表示,願意一同守護且認同台灣新聞產業的發展,並希望可以公私協力,找出屬於台灣的專屬發展模式;Meta則強調自己為一企業,必須集中時間與資源,發展短影音等大家喜歡的內容,也強調已投入1億美金,進行各項事實查核,以確保Facebook及Instagram上的訊息信賴度。
Google代表在會談中說明,Google 並不使用新聞媒體產製的內容盈利,反而為媒體提供免費連結。Meta代表強調全球的使用者,都是著重他們的短影音,新聞僅占3%。台大新聞研究所教授林照真回應表示,兩大平台所言並非全部事實,平台刻意忽略使用演算法等自動化科技,藉用新聞內容為平台帶來使用者數據,並因此爭奪廣告利潤,是一場不公平的市場競爭。
學者則表示,報業公會主張採取澳洲模式的議價法;雜誌公會、電視學會與衛星電視公會,則主張立法向跨國平台徵收數位稅的方式處理,即為立法課徵數位稅。對於立法繳納的稅款成為基金後,在基金分配機制上,雜誌公會建議由廣納各界人士的第三方處理;電視學會則不支持透過基金組織或第三方來分潤。
學者表示,上述的見解之所以不同,和媒體不同屬性、規模有關,更大原因是因媒體間未能充分溝通導致。學者呼籲,學界將儘可能提供資訊,供各大媒體公學會參考,更重要的是國內不同類型的媒體公會必須團結,主動進行跨媒體討論,並提出意見一致的訴求和主張,以免談判的跨國平台業者難以對焦與進行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