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署艦隊分署先在船上進行任務介紹,解說執行護漁任務的巡護七號遠洋巡護船,為我國海洋委員會海巡署依據「1000噸級巡護船汰建4年計畫」所建造之巡護船。設有2部主機,可變螺距推進,船速可達20節。船體結構強度及完整穩度可承受100節橫風及9級海象。
有鑑於過年期間,中國籍漁船可能頻繁越界影響漁權,以及漁民在海上可能發生需要救護、救難的事件,巡護七號實際執行施放船上小艇模擬登檢,及進行近岸搜尋、搜救演練。只見小艇在高雄港頂著大約風力4級的海況下,因警備艇噸位小,但機動性高,由6名船員忍受顛頗的海象,駕駛小艇迅速前進,在港內畫出一道道水花,乘風破浪完成一系列標準作業。
巡護七號同時演繹船上的海水及泡沫消防系統,操作水平射程可達100米「消防水瞄」(水槍),只見迅猛的高壓水柱灑向偌大的高雄港區,威力相當驚人;艦隊分署更介紹船上的20機砲等武裝配備,完全展現我國海巡的消防救災及驅離能力。
海巡署艦隊分署副隊長黃亮圍指出,巡護船執行公海勤務之餘,配合艦隊分署整體艦船勤務規劃,依海域情勢、漁船作業熱區及陸船越界慣性,預置於重點海域並機動調整;鑒於年節民生物資需求增加,為杜絕走私等不法情事發生,於春節重點時期,持續於海上加強巡邏,維護海域秩序。
除了執行我國海域護漁、救難勤務,海巡署亦積極參國際區域性漁業組織,艦隊分署配合漁業署,每年派遣2至4航次巡護船執行太平洋公海漁業巡護任務,每航次巡護期程依國家政策、海域情勢、新冠肺炎疫情狀況及艦船維修等因素彈性調整30至90天不等勤務。
黃亮圍表示,我國目前已與「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WCPFC)美國、紐西蘭、庫克群島、法國、澳洲、日本等6國及「北太平洋漁業委員會」(NPFC)日本、美國、俄羅斯、加拿大等4國,建立公海相互登檢機制,藉由國際漁業合作共同執法,展現我國遠洋執法能力,善盡國際義務,確保漁船遵守國際漁業規範及我國漁船公海作業之安全。
黃亮圍說,依據國家政策指導、海域情勢發展及國際情勢(如新冠疫情)等因素彈性調整,藉由整補期間,開放當地民眾、海外華僑登船參觀,並與當地相關單位針對海域執法、海難救助及取締漁船非法作業等議題進行交流合作,說明我國在遠洋漁業巡護的能量及作為,深化雙方情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