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萬寶落網後向警方表示,他和管線包商吳男相識十多年,案發前一年,他向人借了一百多萬元,與吳合夥承包台塑六輕廢水管線工程,工程完工後,上游包商給了吳三張面額共一百七十多萬元的支票,但全部跳票,經吳追討,上游包商最後付了3成工程款,就不再付錢。負責接洽的吳將整個情況告訴汪,但汪不接受,懷疑吳侵吞剩餘的7成工程款。
11月3日晚間八點多,汪萬寶打電話給吳討論工程款細節,卻一直未有共識,由於汪男身上揹負不少債務,妻子又罹患重症,他一怒之下,便萌生殺機,先到夜市買了2把刀,並於晚間10時半,到吳的住處理論,2人在客廳討論至深夜。
汪萬寶表示,他從事鐵工多年,與吳是第一次合夥承包管線工程,2人合作愉快,沒想到工程完工,準備分錢時,吳卻告訴他上游包商跳票。汪不甘一百多萬元就此泡湯,一再與吳理論,但吳卻經常擺出吃定他的模樣。
汪萬寶強調,雖然他事前準備了2把刀,但沒想動刀解決問題,當晚與吳談到深夜,原本準備離開,沒想到走到門口,吳竟嗆說要訴諸法律,扣除相關費用後,汪一毛錢都拿不到。汪認為吳沒誠意解決問題,一氣之下抽出預藏的尖刀,返回客廳朝吳刺去,吳妻雖然制止,但他已失去理智,見人就砍。
至於為什麼連年幼的孩子都不放過?汪告訴警方,既然殺了人,乾脆就全部殺了,還說自己最後跑出去,並不是要追殺吳妻,而是要逃離現場,再找地方自我了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