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調查,這項罕見的「回饋公益樓層」條款背景,原來是中華體育館因大火燒毀後,基金會以基地土地質押設定貸款,當時須主管機關台北市教育局體育處同意,並認定體育館土地應受公益用途限制,但重建夭折後,中華基金會要求解除限制,北市府卻要求新建物蓋好後,基金會應保留「具體育文化、公益性質部分空間」,但中華基金會認為於法無據,還一度向監院陳情請求調查。
北市都發局官員不諱言,中華基金會之所以向監院陳情,並非沒有理由,主要是在涉及都市計畫的相關書圖文件或法令,市府無要求這塊基地要做回饋公益設施,也鮮有前例。
對此,北市體育局專員謝宏利指出,中華基金會現有土地須「規劃一樓層作為體育藝文公益用途」,是中華基金會於2016年經董事會提出構想,經市府回函同意,後續於市府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許可審議委員會,納為續行審議條件,基於市民利益,市府會主張維護其受捐助土地的公益用途。
謝宏利說,該基地西北側現作停車場土地,在拍賣時,教育局也曾函請法院將「得標人不得變更原興辦之公益事業用途」列入拍賣公告,換言之,連同基金會名下剩餘土地,都請松山地政事務所一併納入「公益用途」註記,不論該土地訴訟爭議如何解決,也不影響市府「公益用途」使用主張。
北市府都發局官員透露,原基地由中華基金會,從2016年起就申請商業住宅旅館開發案都審,但公益用途註記爭議未解決,「都審委員要核定機會不大。」
房產界人士直言,「土地開發被註記,地主(中華基金會)等於是被市政府掐住脖子。」換言之,中華體育館不會再蓋,地主要蓋商場、豪宅,就要回饋公益樓層,都審才會放行。地主若願意在新建案中承諾回饋一定空間的坪數「充公」,距離解套重建應該會更近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