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26 13:02 臺北時間

囤房稅2.0闖關立法院 建商大老:懲罰建商自住客也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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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理財
左為楊玉全、右為陳勝宏。
左為楊玉全、右為陳勝宏。
行政院上週通過囤房稅2.0,立法院日前開議,囤房稅的修法即將討論,其中建商未售完餘屋首當其衝,引發產業反彈。中華民國不動產開發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楊玉全和台北巿不動產開發公會理事長陳勝宏25日出面喊話,直指囤房稅2.0根本就是懲罰稅,更舉出實例強調,自住客也不能倖免,只要16年,稅金就會將一棟房子的造價全部吃光。
陳勝宏指出,起造人是新建房屋的生產者,待售餘屋是存貨不是囤貨 ,行政院草案卻對剛拿到使用執照的新屋就開始課徵囤房重稅,讓建築業覺得非常不合理。他建議,起造人待售期2年內課徵1.5%稅率;待售期在2至5年課徵2%稅率 ;5年以上就一般稅率課徵,以減少對建築業衝擊,也避免轉嫁至房價。
陳勝宏說,建築業面臨缺工缺料未見舒緩、實施房地合一稅2.0、土融要求18個月內ㄧ定要動工、央行兩年多來連續祭出五波信用管制等重拳,已讓建築業經營環境艱辛。今年7月1日平均地權條例修法上路,又進一步限制私法人購屋、對預售案嚴管,更是雪上加霜。平均地權條例是要引導建商朝向先建後售,但先建後售必遭囤房稅重稅打壓 ,多方夾殺之下,建築業真的不知道該怎麼做。
陳勝宏以臺北市為例,112年7月1日後的房屋構造單價雖然是實際造價四成,但乘上路段率後就可能超過實際造價,以草案4.8%最高稅率核課房屋稅,等於繳房屋稅約16年,財產已形同沒收【100÷(100*40%*320%*4.8%)=16.28年】,這時都尚未到達更新重建年期。
公會曾邀請相關財稅、法律、地政專家舉行兩次座談會,對於囤房稅提出「起造人不應與購買囤積者課徵同樣之最高稅率」、「稅基、稅率雙漲,將產生刨根效果」、「草案雖給予2年銷售期,但是領得使用執照即已開始課徵囤房稅,銷售期缺乏實益」。
以及,「起造人新建之商工用途房屋同屬存貨性質商品,倘逕課囤房重稅率,缺乏合理性」、 「待售期2年過短,於巿場不景氣或政策因素下尤烈」、「 就起造人囤房稅率宜由中央統一制定」等6項看法,認為即使要課,也要公平合理 。
更新時間|2023.09.28 22:57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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