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媽媽寫信到《大西洋月刊》親愛的治療師專欄,信中提及她的現任丈夫與前妻已育有2個孩子,都已經成年,不過她跟丈夫還是想孕育愛的結晶,但丈夫與前妻生下第2個孩子後就已經結紮了,且因手術時間太早已不可逆,所以無法自然受孕。
由於夫妻倆非常渴望擁有孩子,加上對精子銀行抱持懷疑態度,在別無選擇之下,他們決定向有血緣關係的人「借精生子」,也就是丈夫與前妻所生的兒子,認為這樣可以保證捐贈者的健康、智力、個性,生下的孩子也可以擁有丈夫的基因。如今夫妻倆的女兒已經30歲,也不知道該怎麼向女兒坦白,她的親生父親其實是同父異母的哥哥。
面對這狀況,專欄作家洛里(Lori Gottlieb)給予的建議是,鼓勵這位媽媽在道歉前,盡可能簡單、清楚向女兒「陳述事實」,「當妳思考如何進行誠實的對話,請記住,女兒將同時知道2個事實。第一,她稱為哥哥的人是她的親生爸爸;第二,她的爸媽欺騙了她30年」。
專欄作家洛里也告訴這位媽媽,要為沒有早點告訴女兒真相「承擔全部責任」,並確保不會試圖為自己的行為找藉口卸責,要求這名媽媽,在告訴女兒真相前,也應該讓捐精者,也就是丈夫的兒子知道這整件事,以防對方提前洩漏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