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調查,劉向婕夫婦因涉嫌替詐騙集團洗錢遭收押、案情尚未曝光前,徐巧芯即向網媒自清,且幾乎是每日一爆,不免讓人質疑「隔空串證」。徐巧芯一開始主動爆料表示,給婆婆的100萬元是代墊利息,後又改口說是夫妻倆一起贈與婆婆,並非借貸關係,且這筆錢是拿去繳銀行利息,並非拿給大姑夫婦,但檢警查出徐巧芯「贈與」婆婆100萬元,卻沒有申報,是否真如她所言是為替婆婆代墊利息,還是與成立洗錢公司貪圖高額佣金有關,有待進一步追查。
辦案人員清查第一及第二案被害人匯款資料,發現都是經由杜秉澄夫婦個人及公司相關帳戶轉買泰達幣後層層轉匯至境外,多重斷點下難以追查最後的金錢流向,於是將2人移送台中地檢署及台北地檢署偵辦。
不過,奇特的是,明明杜秉澄夫婦的相關帳戶都曾用來收受詐騙款項,二人最後卻總有辦法脫身,從詐騙洗錢被告成為被利用帳戶的被害人,獲二次不起訴處分,不僅躲過司法追緝,更讓被害人難以追回款項。
杜秉澄、劉向婕夫婦及助理吳沂珊在第一案及第二案遭列為洗錢及詐欺罪被告後,應訊時他們對使用相關帳戶及收受他人資金及購買泰達幣等行為,均表示確有其事,但都辯稱是付房貸及車貸,杜秉澄夫婦並向檢警供稱,公司在虛擬貨幣交易平台刊登廣告,想要買虛擬貨幣的客人會加他們的LINE,並強調會篩選客人,希望藉此規避刑責。
知情人士指出,杜秉澄夫婦之所以2度脫身獲不起訴,主因在交易虛擬貨幣時,會向對方要求提供雙證件認證,並要求與對方視訊,同時提供交易加密貨幣的注意事項,如禁止洗錢、小心遭詐騙、內政部警政署165網址,及提供虛擬幣報價等。
雖然相關帳戶的確有詐騙集團的錢匯入,並用以購買泰達幣後轉往無法追查的帳戶,但檢察官認為,杜秉澄夫婦交易時有進行確認客戶身分的強制驗證(KYC),加上查不到2人直接與詐騙集團往來的事證,認定2人不是詐騙案洗錢共犯,而在去年11月及12月予以不起訴。
「明明就是從這對夫婦開的公司帳戶把錢匯走,錢就消失了,劉向婕為何有通天本領躲過追緝?」有被害人對杜秉澄夫婦獲不起訴感到難以置信,懷疑背後恐有「有力人士」撐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