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人士預判,在朝野氣氛如此對立之下,恐怕本屆立院將衝突不斷,因此,朝野政黨可能都得想一想,是否有足夠的政治能量可以頻繁動員,以及屢屢上演如此高強度的對抗;在沒有良好社會溝通的前提下,公民社會的反應又是如何?同樣不可輕忽。
而攸關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的條文,17日晚間已先完成2讀。新任總統賴清德日前已表態,會接受邀請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但他在17日朝野衝突後強調,自己未來會「恪遵憲法執行職務」,外界解讀立法院修法將國情報告常態化與即問即答,是擴權監督總統,賴清德此時強調恪遵《憲法》,應是暗示他不會接受違憲的即問即答。
至於尚未2讀的調查聽證權,藍白陣營搬出大法官釋字第585號,主張大法官未否認立院有調閱及調查權,因此提案修改《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各委員會、調查委員會、調查專案小組為審查院會交付的議案、全院委員會為補選副總統、彈劾總統副總統或審查行使同意權案,得依《憲法》規定舉行聽證會。民眾黨則提出修正條文,建議將「調閱」改為「聽證調閱」,以擴大相關人員的陳述證言權限。
對此,民進黨發言人吳崢說,上述修法是以調查聽證為名,修職權行使法進行實質擴權。他舉例說,國民黨的國會擴權法案,其中有關立法院聽證虛偽陳述,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以下罰金,已經明顯違憲。有關國會聽證的罰則,大法官解釋以罰鍰為限,但按照傅崐萁的版本,卻要對人民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違憲濫權,莫此為甚。
藍白修法版本也主張,立院成立調查委員會或調查專案小組,得要求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提供相關文件、資料及檔案,並到指定地點接受詢問;另外,若政府機關或公務人員拒絕提供或隱匿,立法院會可決議將其送監察院提出糾正、糾舉或彈劾,其餘法人、人民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違反則有罰緩處分。
至於國民黨還要求人事任命要經立院聽證,民進黨團認為,行政部門的人事任命權應屬行政特權,國民黨的修法主張亦違反憲法權力分立跟制衡原則。
本刊掌握,為因應21日的修法,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在19日就拍板決定,要在520日當天下午5點號召所有藍委到台北福華飯店召開黨團大會,商討接下來的對策,並準備夜宿立法院。民進黨團則轉而對韓國瑜喊話,希望他落實議事中立,善用朝野協商機制,讓議案回到協商程序好好討論。
此外,引爆這次朝野立委大打出手的另1項原因,即是傅崐萁欲推動「環島高速鐵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及「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等,已變更議程排入審查,被民進黨質疑尚未進行可行性評估及環評,就要編列2兆元預算由全民買單,實在不合理,內容也恐涉及違憲。
新國會在朝野立委毫無互信基礎及共識下,最終國會職權修法是否能全數過關,以及未來其他法案會如何進行?恐怕都得先經歷一番磨合及衝突,否則,國會動盪,社運隱動,怕是要全面引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