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國土署表示,雖然事故原因是產品設計不良或沒有檢測、驗證機制,但目前沒有相關法規,國土署無法可管;國土署管電梯,但樓梯升降椅非電梯,就算要管,強度也不適合比照電梯管理,且產品設計、輔具檢驗本就不在國土署的管轄範圍,安全問題廠商要自行負責。
標檢局也說,他們不是這類產品的主管機關,無法用《商品檢驗法》規範樓梯升降椅,目前已經積極協調實驗室執行出廠檢驗,至於安裝後的安全管理,應由其他機關接續辦理;標檢局還表示,若定期檢查管得太嚴,恐造成產品推廣困難。社家署則稱,升降椅並非醫療器材輔具,而是身心障礙者輔具,未來將會進行跨部會合作,加強產品管理。
三個機關互踢皮球,對於樓梯升降椅如何推動納管,也沒有共識,成了名符其實的「三不管」,更扯的是,監委還查出,行政院早在2022年6月,就邀集這些機關研商產品安全認證、規範及違規罰則,官員們回應的內容幾乎如出一轍,後續也沒下文。
對此,紀惠容指出,廠商與消費者之間應該訂定定型化契約,若產品發生問題,政府也應依《消費者保護法》,要求廠商把不安全的商品回收下架、改善瑕疵,才能避免爭議持續擴大。
她並說,業者所謂的「商品通過檢驗」,僅表示有透過設計進行風險防護,不代表商品完全沒有危險,消費者務必留意;至於內政部、經濟部、衛福部誰該負責監督管理?如何分工?有待行政院協調整合,以保障民眾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