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葉大華、蔡崇義、林郁容針對幼兒園餵藥案的處理,就新北市政府對整起事件處理過程有無疏失進行調查,調查結果認定新北市府行政調查未盡確實、醫事檢驗結果說明及就學安置處理失序,均有違失與不當,經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於8月15日通過糾正。另並要求教育部、衛生福利部、法務部以本案為鑑,就行政調查、司法早期介入協作機制、兒童證詞鞏固與衡平審酌等欠缺完備之處,確實檢討改進。
監委們指出新北市府的六大違失,包括「幼兒疑遭不當對待,新北市政府卻未查扣重要影像證據」,教育局稽查作為不確實,沒有保全重要證據,致本案行政調查在欠缺重要證據下作成結論,難以取信於眾;「行政調查及司法偵查證據影像檢視爭議」,教育局原本查扣監視器影像,卻以為檢警偵查「不要打草驚蛇」而未查扣,但檢方表示,檢察官對教育局無指揮權,無要求不得查扣。
第三點則是「新北市政府對醫事檢驗規劃及安置就學缺乏完整配套」。監委指出,幼生疑遭餵食不明藥物,亟需公權力介入釐清,但新北市政府第一時間卻推諉幼兒園處理。等到消息透過媒體擴散報導,引發家長與各界恐慌,教育局才於協調衛生局啟動採檢專案;教育局對幼生離園就學安置也處理不周,導致部分幼生未被妥善安置,新北市政府各項處理流程資訊紊亂及延宕,嚴重折損家長信心。
第四點「新北市政府對醫事檢驗結果及裁罰公布說明草率反致事實無法澄清」,新北市府去年6月8日召開記者會,稱「28位學童」有「8位幼兒微量檢出」已違反幼照法,並廢止A幼兒園設立許可,裁處最高罰鍰新臺幣15萬元。但當時行政調查尚未結束,記者會說明顯與實際裁罰事實不符。市府提供家長檢驗報告方式欠缺嚴謹,致家長更加恐慌、事態擴大,實有違失。
第五、第六則是「司法早期介入啟動時機與協作問題」以及「兒童證詞採信與衡平審酌問題」,市府未能發揮兒少保護醫療中心功能,未展現司法早期介入跨機關合作交流公益性,新北地檢署、教育部、法務部、衛福部也應藉此案檢討改進,並審慎研議相關機制。
對於監察院的調查報告,國民黨則聲稱,全案偵結確定不起訴,監察院卻通過糾正,反控「賴清德的國家機器全力運作」,痛批「造謠新北幼兒園餵藥案,連監察院也政治追殺!」
國民黨指控賴清德與新北市議員戴瑋姍曾就此案公然造謠,但不起訴書上已表示沒有證據顯示孩童被餵藥,砲轟民進黨利用社會不幸事件,操縱社會輿論,只為自己政治利益,撕裂全台社會的親師關係,要求賴清德餵造謠出面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