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都委會執祕邵琇珮先前因為向北市府請假出國,一度被檢方認為是畏罪潛逃,還指她是「關鍵共犯」,邵琇珮1日返台後前往廉政署應訊後並被移送至北檢複訊,3日凌晨被無保請回並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
而擔任邵琇珮辯護律師的蕭棋云,今則在事務所臉書PO文分析柯文哲是否會被羈押,蕭棋云指出,首先從羈押制度來談,羈押目的一般是防止被告串證,而柯身為民眾黨主席,縱使請假仍對政黨有實質控制力,明顯可以挾政黨資源,透由媒體或其他方式向潛在共犯或尚未受強制處分之共犯進行串供,這點從柯於關鍵被告等陸續到案後,仍持續透由媒體發聲可見一斑。
再來,從檢方現有證據來看,他們明顯已經補強柯無保飭回當日的證據強度,第一,邵琇珮1日回台、柯2日凌晨請回,而高等法院就柯案檢察官聲請羈押的聲明稿中提及「同案被告彭振聲、朱○○(依相關新聞可判斷為朱亞虎)、證人邵○○之證述」,既然會稱有審酌邵之證述,顯然是檢方於前次聲押柯失敗後所補強的證據,且必然是不利於柯的。
第二,同案被告彭振聲的證述有一部分是於柯2日凌晨無保請回前已存在的,這部分台北地院當然已經斟酌,但高院新聞稿中仍提到「同案被告彭振聲」部分,應是「彭振聲在9/1後翻異前辭的部分」,高院既然作為撤銷原裁定的理由,想必彭振聲的翻異之辭,必然不利於柯。
蕭棋云也分析高院的態度,稱高院的新聞稿中已明確認定柯有積極介入京華城的客觀情狀,並將羈押與否標準揭示為「被告是否業本案情節毫無所悉或未曾懷疑」。
蕭棋云總結,從新聞稿可看出,檢察官積極辦案、查找證據,終於發現了彭與邵等關鍵證述,羈押也符合目的,檢察官現所掌握的證據強度也已與高院的態度及意向相符,蕭棋云推測「押!是必然的結局」,這一戰檢方勢在必得,不過此推測不直接指向柯是否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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