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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艾嘉專訪2】受訪不要求梳化 拍戲寧可自貶身價只求戲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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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
《女兒的女兒》開拍第一天,張艾嘉就在通告單背面寫自己對角色的看法,也抒發自己心情,寫著寫著,居然也寫成了一本散文集《女兒》。照片為張艾嘉在新書座談會為讀者簽名。
《女兒的女兒》開拍第一天,張艾嘉就在通告單背面寫自己對角色的看法,也抒發自己心情,寫著寫著,居然也寫成了一本散文集《女兒》。照片為張艾嘉在新書座談會為讀者簽名。
影后坐在我們面前,說話字字斟酌,大珠小珠落玉盤,清脆悅耳極了:「我對聲音很敏感,有一天我讀鍾曉陽的書,忍不住就把它唸出來了,因為我覺得她的文字有聲音,有音調。講台詞其實就是肌肉訓練,我在家讀劇本就是不停地唸,唸到順其自然,你一聽就覺得是日常的說話。」
沒有一種輕鬆優雅是不需要費力練習的。影后一襲大紅色洋裝,斜倚在包廂沙發,氣定神閒地回答每一個問題,舉手投足,不疾不徐,真是明星派頭,閃閃發光。然而她受訪也不求梳化,對我們唯一的請求就是「拍照需打光,不能用手機拍攝」,訪談中,但凡提及自己職業,她皆稱「演員」,而非「明星」,於是不免要問:「妳真的、真的,沒有任何一刻,享受過那種大明星站在鎂光燈前,被歡呼,被愛戴的虛榮嗎?」她遲疑片刻,然後身體略略前傾,凝視著我的眼睛,慎重地說:「如果我跟你講真的沒有的話,你會不會相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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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艾嘉受訪,回答問題,不疾不徐,舉手投足,皆見明星風範。然而她受訪也不要求梳化,唯一請求就是「拍照需打光,不能用手機拍攝」。
「我很清楚第一天走進拍戲現場(《飛虎小霸王》),裡面坐著田豐叔叔,還有幾個當年的大明星,我沒有絲毫的害怕,沒有所謂人家講說很怕在鏡頭前面表現自己,我進錄音室會緊張,可是進攝影棚一點都不緊張,我覺得我屬於電影,我的心讓我跟著他一直往前走。」她愛電影,當演員、當編劇、當導演、當製片,任何一切跟電影有關係的事物,她都要發生。她喜愛文藝片,當時流行的卻是愛國電影、武俠片和台灣黑電影,環境不允許,她就創造環境:她和朋友成立電影公司,投資許鞍華拍第一部電影《瘋劫》,香港新浪潮、台灣新電影,她置身其中,扮演關鍵人物。

為挑好戲寧降片酬

我們在1981年的《聯合報》,讀到一份明星片酬排行榜:林青霞200萬元最高,其次是王冠雄180萬元和許不了160萬元,再來是秦漢、秦祥林、阿B、林鳳嬌、鳳飛飛,片酬在150萬元到100萬元之間上上下下,而已經憑《我的爺爺》和《碧雲天》拿金馬女主角和女配角的她,根本不在榜上,因為她對導演、劇本、或角色的偏愛,寧願自貶身價也要合作,她對記者說:「少拿幾個錢並不丟人,重要的是把戲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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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屆金馬獎,張艾嘉《女兒的女兒》以第二高票輸給了《看我今天怎麼說》的鍾雪瑩,但她仍好有風度地受訪、跑惜別酒會。
她演戲、唱歌、演舞台劇、做公益、也主持電視節目。「有件事跟妳求證,我明明看過妳主持過一個節目,就是《博恩夜夜秀》那樣的脫口秀,但我在聯合知識庫翻了三千多筆資料,找不到相關新聞,問周遭的人,他們也沒印象,我都快以為這是我妄想出來的記憶了。」「是啊,是我!」她得意地說:「那是邱復生找我做Go Go TV電視台台長的時候吧,我想做成類似國外Late night talk show,有樂團、有聊天,第一集來賓還是張惠妹呢,她剛出道,不怎麼會打扮,但歌唱得好聽得不得了。」是的,她比博恩早了30年就在做脫口秀了。2012年,她和焦元溥合作李斯特冷門的朗誦劇《蕾諾兒》,國家戲劇院實驗劇場僅三百人的場地,金馬影后甘之如飴,也樂於跑校園巡迴,只因為沒做過的事,永遠最好玩。後來,她還和整個管弦樂團合作孟德爾頌的《仲夏夜之夢》,男人、女人、仙后、精靈…用聲音挑戰十四個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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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12.12 05:29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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