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委託報告 指做法粗糙偏誤
調查報告定義:心理諮商、心理治療是一種專業關係,需由受過訓練並領有證照者,運用心理學之學理及方法,建立信任與合作的工作基礎,來提供個案服務,目標為協助個案自我覺察、探索、釐清問題及促成行為改變。
針對POP課程,報告認為講師與學員的關係類似治療師與個案,處理心理困境的主觀意圖明顯,且團體互動情境中,會產生「漣漪效應」,使旁觀學員信賴講師具有心理學專業。然而,當學員提到家暴、受虐、自殺、性侵、外遇等重要議題時,講師並未轉介專業資源,而是深入探問創傷記憶和家庭關係等私密細節,並給予武斷評論和偏頗建議,斷章取義使用心理治療觀念或技巧,並引導進行對話或冥想,做法粗糙偏誤,非受過訓練的心理師應有的作為;講師頻繁使用「處理」「治療」「要來上課」等詞語,足以令學員信以為真,認為是心理諮商或心理治療的歷程。報告結論指出,POP課程涉及諮商、治療等應具備心理師資格所得從事之專業業務,可造成學員的自主權、免受傷害權、隱私權及知後同意權等權益受損。

承辦檢察官郭盈君在調查報告書出爐後訊問呂秀金、黃振輝,二人看到報告後仍否認課程涉及心理諮商、治療,堅稱是企業管理,對於被傷害的學員依然毫無悔意。
近日心靈成長課程引發熱議,諮商心理師公會全國聯合會2月18日發出聲明,教導民眾,若有下列情況:課程內容與講師專業訓練未公開透明、違反個人自主意願揭露過去創傷經驗、製造偶像崇拜、推銷拉人收取高額費用、宣稱具有療效或不當的身體接觸傷害,即是可疑課程,可向地方政府衛生局檢舉,並呼籲:「這類課程的危害不容忽視,可能導致學員心理二次傷害,甚至加重心理困擾。」
台灣輔導與諮商學會、彰化師範大學輔導諮商學系教授郭麗安分析,課程若為集中住宿、要求交出手機、必須經由推薦人才能進入,就必須提高警覺,「第一關要你交出手機、剝奪自由聯絡權,這麼高的門檻都同意了,那第二關要講一些祕密、第三關要求你做奇怪的事情時,就很容易超越,很容易一步步進入圈套,利用人的脆弱把心靈榨乾。」
郭麗安強調,受過訓練的專業心理師不可能無端用手碰觸個案的身體,而是遵守民主開放原則,尊重個案的自主選擇,「最重要的是保密原則,若無保密,形同私密照外流,罹患憂鬱、焦慮症的機會比一般人高出6到7成。」郭麗安反思,心靈課程猖獗,「一方面反映了台灣民眾心裡的空虛,一方面反映心理專業不是每個人可觸及的服務,政府如何推廣,提升專業服務的可近性、可觸性是重要課題。」她強調,各級學校有輔導諮商中心,各縣市設有心理衛生中心,衛福部的性創傷復原中心提供免費服務,也有專業機構提供團體諮商服務,「一次團體課程通常2小時,繳交費用3、5百元就已經很多了。(專業心理師)不太可能出錯,出錯也有申訴、國賠機制。」
正因為無照人士不是心理師公會會員,郭麗安坦言,沒有權柄依會員倫理守則處理這類心靈成長課程跨越紅線去傷害個案,「現在是三不管地帶,國家要動起來,跨部會去討論如何納入管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