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孟臨表示,現實角度而言,唯一能讓受害者家屬生活回歸正常、孩子繼續讀書的就是錢,經他估算,3名死者包含雙親撫慰金、喪葬及醫療費用,金額約在1,440萬元;12名傷者若不分傷勢輕重,後續醫療撫慰一個人算50萬元,總共就要600萬元。也就是說,這場車禍的肇事求償至少要2,040萬元。
不過何孟臨分析,肇事駕駛開的是台10年以上的老車,高機率沒保第三人責任險,只會有基本的強制險,最多只能申請200萬元,且當中已含事故造成的死亡、失能和醫療費用,「就是一個受害者200萬元,多的就自己跟肇事者要。」所以他才會說,肇事者若沒保第三責任險,「接下來的悲劇才剛開始…」
由於台灣法院人手短缺,一場刑事官司費時許久,何孟臨直言,等官司花3、5年結束,結果發現肇事者名下什麼都沒有,受害者可能一毛錢都拿不到。更慘的是,若肇事者在債務清償前就離世,鉅額賠償是可以被子女拋棄繼承的,加上保險若有指定受益人,身故的保金規定上不屬於遺產,跟受害者毫無關係,也就是說,受害者家屬最後除了強制險,其他賠償金連影子都看不到。
因此何孟臨呼籲,應該「立法強制投保第三人責任險 」,感嘆太多悲劇發生後,受害者因為肇事者沒錢拿不到應有賠償;強制險理賠金額修法至少也該翻倍,否則現行200萬元對照目前生活狀況,實在杯水車薪。
最後何孟臨建議受害者家屬,應盡早假扣押、假處分,完成法律程序的第一步,因為肇事者本性或許善良,但不見得周遭親友每個都是如此,難保到時候人沒了、錢也沒了。
根據國泰人壽學生團保內容,一般失能險給付最高100萬元,戶外教育失能險則是300萬元為限。教育部今(20日)表示,學產基金會盡快發放急難慰問金協助受影響學生及家庭,並請國泰人壽主動協助相關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