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議庭針對今年1月開庭時曾突擊勘驗桃市府與內政部營建署會議的內容,檢方指控鄭文燦透過將此開發案報請行政院核定國家重大計畫,再收受500萬元作為對價,不過,即便此案提案為國家重大計畫,地主廖俊松父子仍需取得全部地主同意才能進行開發,檢方對於開發程序顯然誤解。
律師施宣旭指出,法官今天勘驗的2次錄音可以發現起訴書所寫部分內容與客觀事實不符,從錄音十分清楚,可以明確知道真相為何?事實就是廖氏父子硬塞500萬元到鄭文燦官邸,鄭發現就急忙退款,根本沒有允諾替廖氏父子進行開發案,過程中,雙方沒有合意,也沒有對價,檢方對於土地開發程序也誤會,他也質疑檢方用不違背職務收賄罪起訴,但到今天為止,到底所謂對價職務行為是什麼,檢方仍沒有辦法說清楚。
施宣旭進一步說明,檢方只有不斷地說鄭文燦透過桃園市政府去向行政院報國家重大建設計畫,又說鄭文燦私下去找國發會主委請託,檢察官都只有說到這,但就算這2個行為若是真的,真能解套廖俊松始終無法拿到全部土地所有權同意書的困境嗎?
事實上,廖俊松父子仍需爭取全體地主同意才能進行開發,與鄭文燦根本無關。檢方明顯刻意抹去對鄭文燦有利內容,非要說是鄭文燦主導且違法,但事實經過勘驗會議錄音檔後,這樣不是刻意入人於罪,那什麼是刻意入人於罪?
律師何祖舜也說,相關會議譯文都一再明確顯示,鄭文燦不但無法提供打破法令規定給予廖氏父子協助,且桃園市府所有意見皆由公務員由下而上提出,或依照營建署政策指導而形成,並非鄭文燦主導,加上所有會議紀錄內容也顯示該筆農地若要自辦市地重劃進行變更,根本無法繞開全體地主同意的法令限制。
律師錢建榮表示,檢察官在起訴書試圖要以報國家重大建設來說鄭替廖姓父子的9.12公頃土地解套,實際上國家重大建設根本就不是市府的主張,而是營建署,指示市府要去做的,今天勘驗完會議紀錄,真相非常清楚,事後的會議記錄及簽辦簽呈也寫得很明確,都是營建署請市府都發局去報國家重大建設,顯見檢方在起訴書提到,是由市府報國家重大建設,根本是張冠李戴。
本刊之前踢爆承辦檢察官陳嘉義將官商會議紀錄刻意刪去與會桃園市府官員,形塑成鄭文燦與廖氏父子密會,且早已喬好,譯文還有經檢察官陳嘉義勘驗無誤等字眼,如今再爆栽贓證據浮現,陳嘉義濫權起訴罪證再添一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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