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籍S男告訴本刊,2019年透過友人介紹,在新加坡認識哥國男子,對方自稱從事黃金提煉生意,收購零碎金塊後送到南非提煉廠鎔金,賺取差價,鼓吹他投資,承諾1年可有50%獲利;S男同年10月來台簽約,投資250萬元美金,往後3年陸續投入資金,總計投入3,800多萬元美金,而哥國男每週都會寄發煉金廠的交易紀錄,並告知S男獲利金額,慫恿他再投資。
3年前,哥國主嫌突然說南非黃金交易市場不佳,將資金轉往辛巴威,他察覺有異,要求對方每個月支付紅利,但紅利收了2個月後就未再進帳,金流明顯有問題,他便親自飛到南非及辛巴威調查,發現哥國男在當地開設空殼公司,根本沒有投資事實,要求還款不成,便在台灣及新加坡提告。

S男說,他到南非找到哥國主嫌口中的黃金冶煉工廠,才發現這詐團份子細思極恐,他們用投資工廠自動化為由欺騙負責人,騙取負責人每月提供進貨清單,哥國男再偽造財報、簽單、交易紀錄,自己冒充是該工廠的董事,每週將變造後的交易紀錄,用工廠官方郵件帳號寄給被害投資人取信,「後來一查,寄信的IP位置都在台灣!」
更誇張的是,S男後來飛往辛巴威調查,發現辛巴威的黃金工廠是國營企業,哥國男成立的只是名稱相似的空殼公司,根本不可能有實際上的投資獲利,S男查到這些後得知被騙,在新加坡及台灣分別提告。
7月底,新加坡高等法院做出判決,判定應查扣哥國男4千萬元美金資產償還S男,S男隨即持該判決到新加坡台灣辦事處,卻發現3名嫌犯早就全都交保,資產金流都不知道洗到哪裡去,他痛批台灣詐欺罪輕,「難怪外國人將基地設在台灣,從台灣出發騙外國人的錢」,盼台灣政府及相關單位應正視此問題,希望不要再有人受害,更不要讓台灣變成犯案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