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19 11:19 臺北時間

國民年金繳一輩子竟全落空!長輩65歲過世 3項給付全拿不到

mm-logo
時事
一名網友分享,家中長輩繳了一輩子國民年金,沒想到剛滿65歲後不久離世卻什麼都領不到。
一名網友分享,家中長輩繳了一輩子國民年金,沒想到剛滿65歲後不久離世卻什麼都領不到。
國民年金制度再度引發討論。有民眾在網路發文指出,家中長輩多年持續繳納國民年金,沒想到剛滿65歲後不久離世,家屬申請老年年金、喪葬給付及遺屬年金時,卻發現3項給付都不符合資格,讓家屬無奈直呼「繳了一輩子卻領不到」。
根據家屬說法,親戚生前沒有勞保,但長年按時繳納國民年金,原以為過世至少能申請喪葬補助減輕負擔,實際詢問才發現,國民年金的喪葬給付只適用於65歲前死亡的被保險人,超過65歲後即喪失被保險資格,故無法請領。

為何65歲後過世 領不到喪葬給付?

對此,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國民年金組組長烏惟揚表示,國保被保險人在滿65歲前1個月,勞保局都會寄發老年年金請領通知。若民眾生前已提出申請,即使在核定過程中過世,家屬仍可代領至少1個月的老年年金。
他舉例說明,若被保險人5月1日滿65歲,4月時便會收到請領通知,只要在過世前完成申請,即使5月內身故,家屬仍可在核定後代領5月份的老年年金。不過,若生前未提出申請,死亡後便無法補請領老年年金,這也是許多家屬容易忽略的地方。

遺屬年金也有限制?家屬資格成關鍵

除了老年年金外,遺屬年金同樣有資格限制。衛福部社會保險司司長張鈺旋指出,國保屬於社會保險,本質是風險分攤制度,遺屬年金主要提供符合條件的弱勢家屬請領。
依規定,配偶、父母、子女或兄弟姊妹等遺屬,必須符合低收入、無謀生能力或收入未超過基本工資等條件,才能請領遺屬年金。若家屬資格不符,即使被保險人生前繳納多年保費,也可能無法領取。
張鈺旋也表示,若民眾對勞保局核定結果有疑義,後續仍可透過行政救濟、爭議審議等程序處理,相關委員會將依個案情況討論是否有法律解釋空間。
根據勞保局統計,今年2月國保應納保人數約285萬9984人,截至5月8日保費收繳率為59.2%。依《國民年金法》規定,國保雖為強制加保,但未繳保費不會被罰款,也不會加收滯納金,且欠費最長可補繳10年,因此不少民眾會等到接近65歲、準備請領老年年金時才一次補繳。
更新時間|2026.05.19 11:20 臺北時間
延伸閱讀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期 $35 元動態話題報導
無限閱讀解鎖新鮮事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獨家深度分析報導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獨家深度分析報導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