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逸洋在自傳中指出,他的父親雖曾到日本留學,但家道中落,一直是二級貧戶,從小學到大學,搬家搬了10多次;父親因罹患肺病、無錢就醫而臥病在床,他唸高一時,父親過世,母親也因承擔家計重擔,在大二時離開,「未完成學業前即父母雙亡」。
回憶起年幼求學過程,李逸洋說,他唸國二、國三時住在八堵,為分擔家計,每天凌晨4時就起床送報,「基隆一年有兩百多天在下雨,一踏出門鞋子就弄濕」,但他的學業成績都名列前茅。就讀台大政治所時,他則在基隆第二信用合作社兼差當研究員半工半讀,但仍讀二年就畢業。
李逸洋還說,他求職時的第一份工作「出奇順利」,退伍第3天就到中國時報擔任記者,主跑立法院。因為當時中時僅2位記者跑立法院,他曾一個晚上發稿7千多字。也因在中時任職認識了許多黨外立委,因此之後就投入黨外陣營。
民國72年,前立委黃天福開辦《蓬萊島》雜誌,前總統陳水扁任社長,李逸洋擔任總編輯。李回憶,當時共發行52期,其中51期遭查禁,唯一一期未被查禁,卻發生「蓬萊島事件」,導致3人被告誹謗,坐監8個月。
李逸洋指出,當時因評論馮滬祥升教授的論文「以翻譯代替著作」,「7個字就坐牢8個月,在司法史上可是空前絕後」。他說,雖然這7個字批評有所本,且官司進行中也由7位國際級教授分章檢視、比對,都認為該論文涉及抄襲,但法院仍判有罪,他也因此走上政治這條不歸路。
此外,李逸洋揭露一段他擔任台北市議員的秘辛,他首任議員的薪資僅領車馬費每月1萬5千元,5年共捐出約1千萬元給服務處當運作經費及一些弱勢團體。因此,他當時投入辦公室盆景出租行業,每週有好幾天清晨都親自開車去幫大樓更換盆景。但他也透露:「 因為生活還是要兼顧,第二任沒有再捐薪。」
李逸洋還說,他擔任內政部長時首次入住官邸,「因為從小窮慣了」,所以沒花一分錢修繕官邸,內政部長辦公室也沒有重新裝潢,且他不信風水之說,所以辦公桌、沙發都沒有任何更動。
在公務政績方面,李逸洋表示,他擔任人事行政局長時,曾訂定「行政院所屬國營事業機構負責人甄選委員會設置要點」及「行政院所屬國營事業機構負責人經理人董監事遴聘要點」,邀請企業家、機關代表、學界菁英以公開遴選方式選出國營事業董事長,比台北市長柯文哲的局處首長遴選「整整早了10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