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對照發現,李逸洋送交立法院的自傳篇幅共9千多字,前三章共8千多字的篇幅全部都是從《人事月刊》專訪文摘錄,文字差異不到100字;僅最後一章「再次回任公職、積極推動革新」約900字篇幅與《人事月刊》專訪內容無關。
以李逸洋自傳首段為例,李送到立法院的自傳版本為:「我從小在基隆的郊區―七堵、暖暖區長大,家中有三個兄弟,父親在三、四十歲時就罹患肺病,長期臥病在床。不是開放性肺結核,未具傳染性,只要飲食營養,花錢就醫,服用藥物即可痊癒,但因無錢就醫,只好臥病在床。於是一家五口沈重的生計都落在母親的肩上,她以做裁縫來維持家計,很遺憾在我唸高一的時候,父親就過世;母親也因承擔家庭重擔,過於勞累,在我大二時離開,未完成學業前即父母雙亡。」
《人事月刊》刊載的專訪內容則是:「我從小在基隆的郊區―七堵、暖暖區長大,家中有三個兄弟,父親卻在三、四十歲時就罹患肺病,長期臥病在床。不是開放性肺結核,未具傳染性,只要飲食營養,花錢就醫,服用藥物即可痊癒,但因無錢就醫,只好臥病在床。於是一家五口沈重的生計都落在母親的肩上,她以做裁縫來維持家計,很遺憾在我唸高一的時候,父親就過世;母親也因承擔家庭重擔,過於勞累,在我大二時離開,可以說在未完成學業前即父母雙亡,命運坎坷。」
兩相對照,李逸洋僅將送交立院自傳「父親『卻』在三、四十歲時就罹患肺病...」中的「卻」字刪除,另刪除最後一句「『可以說在』未完成學業前即父母雙亡,『命運坎坷』」當中的「可以說在」、「命運坎坷」;自傳首段的162字篇幅,與《人事月刊》專訪版本竟只少9個字,相似度高達95%。
尤其離譜的是,首段中的「沈重」是錯別字,根據教育部國語辭典記載,應為「沉重」,但兩篇文章都犯了一樣錯誤。除首段錯字照抄外,《人事月刊》專訪文在「公職生涯回顧」章節中,李描述:「因此須要一套有效打擊毒、賭、槍的策略」,將「需要」誤植為「須要」,而李送交立法院的自傳中,也犯同樣錯誤。
此外,在李逸洋自傳的第二章「人事業務推動政績」部分,小章節共7項,分別為「開創行政法人制度,完成法案研議」、「規劃推動菁英領導班」、「控管員額」、「建立國營事業董事長制,提高經營管理績效及競爭力」、「實施績效獎金制度」、「鼓勵終身學習」、「創新人力資源管理,厚植公務人力資本」。也與《人事月刊》中「任內推動的重要政策」章節架構幾乎一致,僅少了「提升英語能力」小章節。
對此,陳怡潔表示,她的助理向人事總處詢問《人事月刊》內文授權規範,人事總處指若引用該刊物內容,除要徵求作者同意,也應比照《著作權法》規定註明出處。陳痛批,李逸洋自傳多處引述自政府刊物文章,卻未註明出處,連錯字都照抄,實在便宜行事,「未來擔任主管國家考試的考試院副院長,要怎麼服人?且以這樣的態度面對立法院審查,根本沒把審查當一回事,隨便敷衍了事!」
本刊調查,《人事月刊》是人事總處每月發行的例行性刊物,不過今年起已停刊。根據去年8月出刊的第372期內容,訪談李逸洋的時間為2014年12月19日,負責訪問、記錄的人事總處祕書處員工共5人,訪談地點為康華大飯店。該刊物還在版權頁註明「本刊圖文,非經同意請勿轉載」。
本刊記者電洽李逸洋辦公室,李的祕書表示,李整天都在開會,無法接聽電話。不過,對自傳被指涉嫌抄襲官方刊物,李的祕書回應,自傳原始檔案確實是向人事總處索取的,既然人事總處同意提供,應該沒有著作權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