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對於許玉秀強行表決通過法庭直播,已在法界引發反彈。不僅林達檢察官投書反對,屬於改革派大將的高院錢建榮法官、成大法律系李佳玟教授也相繼在臉書上表達反對,連一向支持司法改革的立法委員周春米也看不下去,更在臉書直言:「法官跟檢察官可以被監督,也應該被監督,被告是不是被公審,大家可能也殺紅眼不在乎了,但證人和被害人也要被直播嗎?」周春米也寫到:「司法需要改革,需要監督,但不要無限上綱吧!」
根據分組會議情況,司法院早在會議前就已經把直播的書面報告提交給司改籌委會,內容寫明已經委託專家學者進行研究,分別由英、美、德、日等國家的實務運作、支持與反對的觀點、科技技術等面向進行研究,預計今年4月28日及5月5日,舉辦2場學術研討會,邀請審、檢、辯、學提供意見。司法院代表也在會議當場說明研究案進度,希望分組委員可以稍微等候。
對於司法院代表的說明,許玉秀在會議上竟直接表示:「對不起,我幫忙提醒一下,德國、英國、美國在做什麼,我們委員都有能力去研究,我們要知道的是我國!」隨後便要求進行表決,最離譜的是,她更要求司法院要趕在4月28日前提出直播的範圍和條件,但明明這一天才剛要召開研討會,有學者私下抱怨:「為何不等研究案討論,參考後再表決,不知道在急甚麼!」
據本刊掌握,司法院今年2月編列36萬元預算,請學者研究法庭直播的利弊,標案名稱為「司法院法庭活動直播評估研究計畫勞務採購案」,也已發包,由交大科技法律學院林志潔副院長主持研究,且已經規劃在4月28日當天邀請包括成大法律系陳運財、許澤天、清大科法所連孟琦、中央大學法研所蘇凱平等多位知名學者齊聚研討。但許玉秀卻不等報告出爐,輕率發動表決,完全不顧直播可能產生的後遺症,現在也已經引發學界反彈。
一名研究學者指出:「我看了該組司改會議的全程錄影,整個令人暴怒!司法院代表的發言屢屢被打斷,更令人震驚的是,當司法院試圖說明外國的狀況時,許玉秀竟然說出,『德國、英國、美國在做什麼,我們委員都有能力去研究,我們要知道的是我國!』這種話,天啊!原來委員們都這麼強,…我無語了!」部分法界人士批評,研究報告尚未出爐、各界意見也無共識,許玉秀卻主導表決通過法庭直播的議題,這種完全不以比較法和專業知識為基礎的暴衝作法,讓人傻眼。
司法院指出,目前除了美國部分州法院需經過申請審查,並具特定新聞媒體資格,才可進行法庭轉播,聯邦法院是禁止直播的。至於其他先進民主國家,多禁止法庭直播,或僅在最高法院對法律政策的辯論部分開放。
司法院認為,若要全面開放法庭直播,應考量直播開庭過程是否侵害當事人隱私,及是否導致當事人不願訴訟,或影響證人、鑑定人出庭意願,更應考量當事人是否因直播,而改以煽情的民粹式語言對法院施加壓力,妨礙公平審判。
蔡英文總統的姪子蔡元仕檢察官認為,法庭直播可能造成法庭綜藝化,若有人要對宣傳自己,訴訟將是一個很好的方式。此外,以隨機殺人案來說,有人要藉此讓自己有存在感,法庭直播,反而是增加犯罪的誘因。
高院法官陳憲裕舉例,當事人在法庭說某醫師醫術不好,直播出去了,但看到這段的人,最後還會來看結果嗎?法庭直播可能違反無罪推定原則,畫面直播出去會影響一輩子,永遠無法銷毀,因此一定要考量對當事人隱私權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