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玉秀的說帖指出,國內將德文Rechtspflege翻譯為司法,是因法務部與司法院都稱為司法的緣故,但德文的審判(Rechtsprechung)屬於司法權,她認為Rechtspflege是指維護法律,屬於行政權,是兩個不同的憲法權力部門,許玉秀認為檢察官與律師都屬於法律維護系統,被定位為公部門和私部門的律師。
此外,許玉秀也指出,德國科隆大學Weigend教授寫信告訴她,就法律政策而言,德國的檢察官不屬於司法權,而是隸屬於行政權(In rechtlich-politischer Hinsicht gehören die Staatsanwälte nicht zur Justiz, sondern zur Exekutive.)
法務部則回應許玉秀的說帖指出,Rechtspflege(司法)是Rechtsprechung(審判)的oberbegriff(上位概念),Rechtspflege是指司法無誤,法務部強調,檢察官與法官同以法官法規範,是德國聯邦與各邦一致的立法模式。
司改國是會第三分組委員林孟皇法官,提案將檢察官定位為行政官,同組委員尤伯祥律師認為,我國的法律主要繼受自日、德、美等國,在這三個國家,檢察權都隸屬行政權,檢察官都是行政官,但我國弄錯的檢察官有司法官屬性已百年,他於4月26日討論檢察官定位時,也引用許玉秀的意見表示,德國將檢察官定位為行政官。
也是留德的前檢察官、律師陳重言在會場上,立即拿出他攜帶入會場由德國刑事訴訟法大師Roxin與Schünemann合著的「刑事訴訟法經典教科書」(Strafverhrensrecht, 28. Aufl., 2014, § 9, Rn. 10),說明德國法律明白規定檢察官為司法機關(Die Staatsanwaltschaft ist eine Justizbehörde ),但卻有人誤將「司法」(Justiz, Rechtspflege)窄化為「審判」(Rechtsprechung)。
檢察官的定位問題,意外引起德文大戰,而陳重言在4月26日開完會後,認他在會場已直接根據文獻資料的德國法說明,卻仍屢遭非留學德國的非法律專家一再質疑,深覺專業已無用武之地,且司改籌委會無理由片面刪除最重要「死刑存廢及其正當程序」議題、無端指控同組委員新增或拖延議題、外行領導內行,且第三分組已決定維持檢察官現行司法屬性,但同一議題又經他組委員提案,他因此退出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