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南港區東明街的台肥新村,外觀與一般公寓住宅沒兩樣,但記者日前實地走訪,樓梯間橫梁裂痕令人觸目心驚,地上滿是泥灰,抬頭一看,天花板的水泥大片剝落,鋼筋嚴重外露,甚至有幾支已斷的鋼筋懸在半空中。連記者都不敢久留,遑論在此設籍的住戶。
市府摳容積 一審判敗訴
走進已搬空3年多的60號5樓屋內,不但天花板崩塌,鋼筋外露,地板上也遍布著從梁柱掉落的大塊水泥塊。台肥新村因被原能會判定為輻射屋,住戶申請都更重建,台北市政府官員甚至曾說此處是危樓,但走了13年的都更案,卻因柯市府搞小動作,硬是不願比照輻射屋給予30%獎勵容積,即便住戶打贏行政訴訟官司,北市府完全不甩,讓都更遙遙無期。
諷刺的是,2015年10月3日,台北市長柯文哲率領局處首長出席「東區門戶計畫戶外開講」時,曾對台下近千名南港居民喊話「我們準備好了!」經過2年多,距離南港車站僅600公尺的台肥新村都更案仍原地踏步。
台肥新村更新會理事羅建三向本刊表示,台肥新村是由台肥員工購地,1982年委託北市府國宅處興建3棟、共80戶住宅,1984年興建完成;原能會1993年底偵測發現有2棟是輻射屋。2004年,居民決定申請都更;2007年,北市府評定可拆除受輻射污染的60戶。
依照《台北市輻射污染建築物事件善後處理自治條例》規定,經北市府評定為輻射屋,「得於原規定容積率或總樓地板面積30%比率內,適度放寬其限制。」台肥新村都更會主張都更案應加計容積,總容積應達2萬5,000餘平方公尺,但北市府不同意,僅核定8,500多平方公尺,相差近3倍,雙方因此對簿公堂。
2014年10月,最高行政法院維持一審判決,判居民勝訴定讞,要求北市府應以總樓地板面積加計30%計算容積,以符合平等原則。
羅建三說,勝訴2個月後,柯文哲上任市長,2015年北市府聲請再審遭駁回後,同年10月,北市府舉行南港戶外開講當天,台肥新村更新會代表呼籲北市府依法行政,儘速核定容積。
再審遭駁回 撂細則卡關
都發局長林洲民當場回應:「唯一的建議是我們不要法院見,我們坐下來好好談,我們會守法,因為最高行政法院已經判決了,接下來就是怎麼樣來推動。」那天下午,林洲民也曾訪台肥新村。羅建三說,林看到頂樓屋內漏水、天花板剝落慘狀,也說是危樓,不能住人。
但林洲民的守法承諾並未兌現,2016年8月,北市都發局發函給更新會,翻出一份1982年的北市府公告,指稱台肥新村土地被劃設為第三種住宅區,已受容積管制規定;2017年2月,北市府核定給台肥新村都更案容積為1萬144餘平方公尺,與更新會主張的2萬5,000平方公尺相差甚遠。更新會再提訴願被駁回,2017年6月再次提出行政訴訟,12月26日首次開庭,成為一場都更、二度訴訟的罕見案例。
對北市府主張台肥新村土地已納入容積管制,83歲的台肥新村更新會理事長黃碧禪說,《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是在1983年4月正式發布實施,而台肥新村是在1982年3月申請建照、同年5月核准,現在都發局以1982年2月公告的細部計畫當成實施容積管制的依據,居民當然不服氣。
磚塊從天降 險些出人命
羅建三並說,前次行政訴訟時,北市府官員說台肥新村申請建照核准,是在容積管制公告前,更新會勝訴後又說有另一個細部計畫硬卡,變成又得從頭訴願、訴訟,現在只希望北市府能盡快讓都更案進行。
屋主向秀美向本刊訴苦說,曾花了上百萬元進行5次頂樓防漏工程,卻都沒用。她與家人搬離後,房子出租,但3年多前房客睡覺時,梁柱上磚塊掉落,差點鬧出人命,只能請房客搬離。
這屋子雖然空了3年,但向秀美把房門鑰匙留給住4樓的凌先生,以便他定期上樓將裝滿漏水的水桶清空,4樓才不會飽受漏水之苦。為何不搬離?凌先生回答:「怎麼會不怕?但就是不得已,沒別的地方去,只能繼續住下去。」
有家歸不得 屋主租房住
記者再走訪東北側邊間的46號5樓,74歲的屋主黃玉蓮說,林洲民到她家時說這房子根本不能住,她就與家人搬到基河國宅的中繼住宅,每月自付1萬餘元房租。她感嘆,官司打贏了,柯P又不願意幫忙改建,「我們美其名是有自己的房子,但根本不能住人,既潮濕又發霉,還要再花錢租房子,對我們來說很不公平!」
黃玉蓮的女兒李文青也說,她覺得房子隨時都會垮,樓梯間牆面裂了,水塔也快崩塌,要怎麼住人?她說,房子以前每年整修2、3次,但一下雨又滲漏,「現在地震很多、很大,這種房子穩當嗎?」
另一位搬遷至基河國宅暫住的住戶、75歲的龔莊美美說,希望北市府能幫忙,「再拖也不是辦法,我們不知道看不看得到耶!」
「我們是全部都想都更,北市府卻不願意幫我們圓夢!」台肥新村住戶的無奈控訴言猶在耳,這歷時逾13年、3任市長、二度訴訟的輻射屋都更案,至今仍在纏訟階段,危樓無法改建。這些家在北市精華地段,卻有家歸不得的市民,何時才能盼到重建的那天來到?端賴市府與居民以智慧解決。
都發局回應:柯P決依法執行
台北市都發局長林洲民回應,本案最大爭點是更新會認定的樓地板面積和都發局核定的面積差距高達2.54倍,都發局也曾提出若申請老舊公寓都更專案的話,樓地板面積可到核定容積的1.63倍,但更新會不接受,所以目前訴訟過程仍持續中。
林洲民坦言,多年前訴訟過程中,建管處已離職同仁提供法官錯誤訊息,把本案當成尚未實施容積管制前的基地,聲請再審後,建管處已提供正確資訊,只是法官未採納。當初判決定讞後,柯市長和都發局討論後,確定依法執行,「此案是通案,不是個案」。
林洲民強調,看過現場後也很於心不忍,內部非常簡窳,都更應儘速進行,如果居民願把心力放在實質都更,市府當然樂觀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