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網路行訂定專法或修法打擊假新聞一事,行政院政務委員唐鳳持不同的態度。根據《聯合報》報導,唐鳳說,比較適合的作法,是橋接網路跟現實行為和影響,直接適用既有法律包括民法、刑法等。面對人民的監督,現在舉凡政府資訊誤植,都會被民眾放大檢視。唐鳳認為,「確實,我們應該不要造謠很重要」,政府還是應確保自己的訊息即時、正確、快速、公開。
唐鳳表示,政府對於新聞工作者根據一定程度的證據,所做出合理懷疑的報導,當然不該定義成所謂的假新聞。合理的揣測,應視為「爭議訊息」,即使充分滿足惡、假、害3個要點的內容,也只適合被定義為「假消息」。因父母都是新聞工作者,她深知「假新聞」3個字,是對新聞工作者很不當的連結跟傷害,所以她個人是絕對不會使用假新聞這3個字。
報導稱,她認為,台灣好不容易把言論自由當核心價值,政府就應該把這個價值繼續保持住,並提醒不應該為了處理假消息,就限縮了公民社會的言論自由空間,如此一來反而是讓散布者達到分化社會的目的。
至於要如何防止假消息,唐鳳指出,《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目前正在立法院審議、等待三讀,其中有一個很重要的精神,就是它沒有特別針對網路行為定義罰則,因為它是把網路上的行為,一一對應到實體世界裡面民法及刑法,盡量讓司法體係有一樣的概念能夠參照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