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在幕後,串流和傳統電視的差異從製作展開的第一時間,就已走上不同的道路。
「最大的差別是工作流程。Netflix要求開拍前必須寫好整季的劇本,所以在製作程序啟動前,編劇幾乎都已經交差了,」曾經拍過《地球百子》、《靈媒緝凶》等知名美劇的製作人Javier Grillo-Marxuach認為:「這種做法的好處是你可以更仔細琢磨出一整季的劇情,但相對來說,製作人若要調整劇情走向就很麻煩了。」
Netflix這類串流平台通常也對於劇本的創作,維持一定的尊重,較少干涉故事劇情,也不會對集數、長度、甚至是節目類型預設立場。
「並不是說他們完全不干預,而是他們很少會在簽下訂單之後,再要求你做大幅度的更動,」Grillo-Marxuach說:「反觀無線電視台就不同了。」
以美國來說,傳統三大電視網為了配合廣告商需求,經常要求外製公司提供一定長度的節目,每一季的集數也有嚴格限制,在這方面串流平台就寬鬆許多,能夠給予製作方更多創作自由。
「如果製片人或編劇拿著一個企劃案來找我們,提出他們的節目想法,我們可以坐下來討論並立刻決定這個題材該拍成電影、影集,還是紀錄片,比較適合,」Netflix原創節目部門副總裁Peter Friendlander說:「我們相信由故事來決定形式才是最好的方式,而不是硬性規定要做什麼樣的節目。」
在出手上,Netflix也比競爭者更大膽和更大方。只要有亮眼企劃、優秀的劇本或由知名製作人操刀,串流業者願意開出更高價碼、簽下更長的約以事先卡位,確保能拍出好看的戲、充實節目陣容,鞏固其在串流影視產業中的領先地位。依照美國證管會的資料,Netflix未來5年預計將支付高達193億美金──將近6,000億台幣的製作費和權利金,用於拍攝或購買節目。
只不過,串流市場被做大的同時,也引來了其他科技同業和電影公司的覬覦。繼亞馬遜和福斯之後,蘋果、迪士尼、華納也先後發佈自家串流平台計畫,讓影視產業走向高度競合的戰國時代。
「所有人都必須適應這個新局,」Netflic創辦人Reed Hastings說:「我們只是盡可能在每個籃子裡都放雞蛋;有些嘗試可能會失敗,但這就是積極創新的代價,而我們願意不斷嘗試。」
資料來源:Financial Times, Sydney Morning Hera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