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銘宗指出,去年4月他擔任黨團書記長,又在財政委員會,所以有一個同事轉來中小企業的陳情案,說是與美國制裁伊朗有關,因為他擔任馬政府財政部次長時曾參與建立一套協助機制,因此找上他,他也不好意思推遲,但他之前確實不認識潤寅方面的人。
至於當天會議的情況,曾銘宗說,當時他請銀行來跟企業談,「談完也不了了之,就這樣而已。」本刊詢問,為何有會議記錄上的結論是貸款展延3個月?曾銘宗說,那應該是他的助理寫的內部草稿,不是正式發出去的會議記錄,因為當時他覺得兩邊溝通的內容屬於公司治理層級的議題,尊重各銀行自行決定,沒必要發出,「確實沒有發(給銀行)!」
本刊追問,所以確實有這場會議,但會議記錄並沒有發給銀行?曾銘宗回答:「也可以這樣講。」曾強調,在立院誰開的會都要有正式會議通知,「我也不知道為什麼助理的草稿會流出去?」他也強調:「我沒有給他們(銀行)任何的壓力!」
「你可以打聽,我在立法院幾乎是不碰個案的,業界都很清楚!」曾銘宗說,他純粹是扮演一個平台,只是讓雙邊溝通的橋梁。至於潤寅後續捲入司法部分,「檢調該去查就去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