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24 05:58 臺北時間

【生技之神涉掏空3】國際大廠嬌生看上東洋下大單 獲利卻全進紙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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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Inopha AG公司位在瑞士一處辦公大樓,當時未雇用員工,形同紙上公司,如今該址已登記其他公司。
Inopha AG公司位在瑞士一處辦公大樓,當時未雇用員工,形同紙上公司,如今該址已登記其他公司。
東洋與林榮錦的背信罪官司纏鬥進入最高法院審理,令人吃驚的是,美國嬌生公司(J&J)2011年看上東洋生產Caelyx II學名藥能力,有意委託東洋代工,一度提出合作建議書,願付簽約金三百萬歐元及里程碑金1,300萬歐元(當時折合新台幣近7億元),這還不包括利潤分享的權利金。
但林榮錦指定Denis與J&J協商,最後林更代表東洋與Inopha AG及J&J簽訂三方合約,領簽約金及里程碑金的對象竟由東洋改成Inopha AG。案發後,嬌生止付權利金,改付到瑞士律師信託帳戶,目前累積到2,000萬歐元,但另有1,000萬歐元去向不明。
不只如此,歐洲著名藥廠FK公司(Fresenius Kabi Deutschland GMBH),對東洋製造Caelyx II學名藥的技術也有高度評價,當時也曾向東洋提出合作意向書,和東洋洽談,期間FK公司雖曾一度質疑Denis的身分,但最後林仍將Caelyx II權利授權給Inopha AG,雙方簽約後,FK公司立刻支付鉅額簽約金給Inopha AG,導致東洋損失慘重。
林榮錦背信官司纏訟多年,一審判處10年,二審改判無罪,全案上訴最高法院,尚未定讞。
全案緣起於林榮錦在擔任董事長期間,東洋與Inopha AG在2008年簽訂2項藥品協議,2009年又簽訂11項藥品共同開發合約,由於東洋認為林榮錦幾乎無償將這13項藥品權利讓與Inopha AG公司,導致東洋遭重大損失,另對林榮錦求償57億元。
一審法官認為,Inopha AG是空殼、紙上虛擬公司,不具備依據「授權合約」規定,進行後續臨床人體及動物試驗、申請藥證等履約能力,依證券交易法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等4罪,重判林榮錦10年有期徒刑,並沒收2,289萬歐元與多項學名藥專屬授權。
黃淑芬(粉紅衣,左四)身兼宜諾法董事,涉製作不實董事會議紀錄解散公司,導致1億元資產被匯到海外,近日遭北檢起訴,中為林榮錦。
不過,二審見解卻大逆轉,法官認為當時藥物尚未完成,無法列為資產,Inopha AG曾在歐盟成功申請藥證,具有履約能力,加上未證明東洋損害多少,Denis在形式上不是東洋內部人,Inopha公司也沒將新藥讓渡給林榮錦的公司,查不出Inopha和林榮錦的關聯性,因此,改判林無罪。
本刊取得Inopha AG資料,成立負責人Denis(圖)疑為人頭,黃淑芬親赴瑞士替公司開戶,親筆簽名曝光,加上證券帳戶供林榮錦使用,卷證資料也顯示2人關係密切。
由於全案仍少了被通緝至今的Denis證詞,形同少了案情最重要的一塊拼圖,真相為何仍有待司法審理才能釐清。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6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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