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21 07:45 臺北時間

【虛擬的夢3】投資人家破人亡 16億被藏到哪沒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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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尼新創科技」公司外觀。(翻攝法尼新創YouTube)
「法尼新創科技」公司外觀。(翻攝法尼新創YouTube)
6月19日,許如君過完30歲生日的隔天,法尼台中區經理說自己已遭起訴,10萬元交保。「我女兒想說區經理也被起訴,她自己怎麼可能沒事。」
許如君最後沒有購買美國的安樂死用藥。6月20日早上6點多,母親經過她房間卻隱約見不到床上女兒身影,進房查看,女兒已在房內上吊身亡。
10個月後,田書旗一審遭判刑14年、罰金1億元,他的妻子、法尼財務總管黃淑霞被判12年,法尼其他高層遭判1至5年不等。田書旗夫妻不服,上訴二審,刑期一樣,又繼續上訴。
正義終獲彰顯了嗎?檢方扣押法尼資產時,田書旗夫妻的帳戶幾乎空空如也,以太幣也沒扣得幾枚,至於扣到的房地產,卻大多屬於一名本身也損失慘重的高層上線。法尼吸金18億元,扣掉發給投資人的紅利及獎金1億多元,剩下的16.3億元去了哪裡?沒人查得到。
讓投資人最無力的,是他們請求「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卻被打槍。擔任多名被害人律師的陳夏毅說,法院的理由是本案是依《銀行法》判決,法尼違法吸金,危害的是國家的金融秩序,法尼的被害人只是間接被害人,因此不能用刑事附帶民事求償。
判決書寫著,要5天內先繳裁判費才能審理。民事求償是提告的人要先繳錢,贏了才改由輸的人繳。法律的邏輯,庶民難懂,Cindy就好氣:「就已經沒錢了,還要我們自己付裁判費?」裁判費約為求償金額的1%,以Cindy最後損失80多萬元來算,要8,000多元。

欠鉅款怕挨告 上線喝農藥自殺

「我除了存款沒了,還信貸45萬元投資法尼,現在要還貸款、要付房租、要養我媽媽,還要繳8,000元?所以我們受害人雖然很多,但一聽到要付裁判費、律師費,大部分人都放棄了,因為打官司很累,就算告贏,能拿回來的錢也很少。」
投資遇上鯊魚,法界多半認為被害人自己也要負一點責任。只是,有時候代價是否太大了呢?Cindy說到最後,大概自我安慰吧,說她的損失在所有受害人中算相當輕微,「我有個朋友是拿房子去貸款,還聽說有人退休金全下了。」後來呢?「我朋友只好賣掉自己的房子,回去住老家,還聽說有人房屋被法拍,現在只能租房子。」
她繼續說:「還有人欠了1、2,000萬元,又怕下線告他,受不了下線的壓力,就喝農藥自殺了。」後來呢?「死掉了啊。」所以自殺死掉的不只許如君一位?「目前就我所知就有3個,所以我不算慘的。」我們採訪到後來,她才透露這駭人之事。
法尼負責人田書旗。(百易新創集團提供)
只是,線索太少,我們想查證究竟是誰喝農藥自殺,卻查不出來。受害者有下線也有上線,各自背負不同的壓力與罪惡感,沉默是最好的方式吧。我們僅能知道,Cindy曾接到一位男性受害者以LINE打電話問她如何求償,Cindy問他怎不找上線求助,「他就說上線喝農藥自殺了。我只知道他在北部,喝農藥那位是拿房子抵押,又找其他人一起投資,投太多錢了。」
Cindy聽到的第3位自殺者,「是法尼執行長林瑞良的弟弟,聽說他弟弟也投滿多錢,後來去當兵,在軍中自殺死了。」林瑞良也曾在二審的最後一次開庭時,對法官如此陳述。我們打林瑞良的手機想採訪,已變成空號。
在台北工作的鄧小姐認識林瑞良,「林瑞良的弟弟也有投資,後來去當兵,法尼出事,好像承受不住,就走了,在軍中自殺。但究竟是真的因為投資失利才自殺、或只是林瑞良牽拖之詞,我就不曉得,我沒見過他弟弟。」
鄧小姐說,倒是有一人猝死,「田書旗之前的朋友兼司機,叫鄭智益,他也投資幾百萬元,後來兼好幾份工作還債,去年心肌梗塞走了,可能太累,才33、4歲。」我們查詢判決書,鄭智益提告田書旗等人後,確實於去年8月10日死亡。

慘賠700萬元 想不開交代後事

鄧小姐在法尼案的身分比一般受害者特殊,因此認識不少高層。她說,田書旗會物色業務能力強的幾位投資者,給予「總監」稱號,要總監們在各地成立公司。鄧小姐有個朋友認識北區總監,北區總監邀他們合開公司,她看好挖礦的趨勢,投入400萬元,法尼出事後她又替公司代墊300萬元。
她自覺連累家人,「出事是我34歲時,2019年2月,我撐到年底,有一天真的不想回家,就開車到海邊待了一個晚上,還傳簡訊給一個很好的朋友,交代我保了哪些保險、每一家的帳號密碼、法醫或檢察官開死亡證明書時要請他們怎麼開。後來的那300萬是我向爸媽借的,他們拿保單去貸款,我死了才有保險金可以賠他們。」自殺無法理賠吧?她苦笑說,自己正是從事保險業,知道該怎麼死。
那一夜,幸好她最後踩了煞車,「像我老公講的,我是賠700萬元,不是7,000萬元,難道我的命只值700萬元?」
法尼出事後,股東互告、下線告上線,鄧小姐感慨:「最大感受就是看到人性,我們會投這麼多錢,因為人性告訴你『這或許是真的』。我們都不笨,也不是沒能力,但在人性之前,我們被遮蔽了那些應該要知道的東西。」
她不太確定遭判刑的十多人中,哪些人是無辜的不知情者,但語氣篤定地說,田書旗一開始就打算行騙,「之前『億圓富』案,田書旗的媽媽就是共犯,田書旗是億圓富的講師。」
「億圓富」是一起更大的案子,吸金新台幣40多億元,2016年被揭發,主謀落跑2年後在台南被捕,二審判刑15年。我們查判決書,有位「黃子窈」一審遭判刑10年,其子田書旗也在億圓富擔任講師。
田書旗在億圓富案中沒事,2017年他便以「法尼」新創科技名義,開設虛擬幣礦廠,自己當起老大。鄧小姐形容田書旗:「他講話很有自信,給人感覺沒有威脅性。」她說著忽然想到一件事:「我隔年居然還收到國稅局的稅單!真的好氣,但能怎麼辦,還是繳啊。」
騙子橫行的時代,刑事局的統計就顯示,「假投資真詐騙」以近三年來看,2018年為1,435件,2019年1,894件,比前一年增加3成;2020年2,852件,比前一年劇增5成。今年1到8月有2,612件,較去年同期暴增8成多。這些,還不包括法尼、億圓富這些以《銀行法》而非「詐欺罪」來判刑的大型吸金案件。

查金流難度增 現行警力難負荷

刑事局打擊詐欺中心股長邱佩俞提醒,詐騙集團會在臉書、LINE等群組散播投資訊息,甚至投放廣告,通常會用當下最流行名目,例如早年是賣保健或美容商品,近年則是期貨、股市明牌、虛擬幣等。受害者高達6成為20至39歲,「剛畢業出社會沒多久的年輕人,最容易受騙。」

台灣何以變成「詐騙王國」?

不少專家皆認為,人頭帳戶氾濫、讓檢警難以追查金流,是詐騙集團能如此猖狂的癥結。儘管近年銀行對民眾開戶的審核已嚴格許多,成效仍有限。

剛轉任律師的前檢察官陳宗元辦過不少詐騙案件,他觀察,人頭帳戶氾濫與整個社會文化有關,「我們的人頭文化太嚴重了,人頭帳戶、人頭公司、人頭門號大家都很習以為常。」他認為徹底改善之道是立法禁止民眾將帳戶交給他人,才能改變這種文化,但難度極高,「民意一定強烈反彈,或許就放寬到三等親內。」

律師林俊宏評估,不改善人頭帳戶問題,詐騙猖狂的現象確實難解,明確立法禁止交出帳戶也許是一個方法,「但一定要漸進式,先宣導一段時間,再用行政罰(罰款)。」

台大法律系教授許恒達曾針對詐騙集團的犯罪行為進行研究,他分析,《銀行法》、《洗錢防制法》都修過了,詐騙猖狂顯然不是靠重刑就能解決。他也認為人頭戶氾濫是關鍵,「要斷詐騙集團的根,就要讓他們無法取得人頭帳戶,增加犯罪風險。」至於方式,他則建議從金融監理著手,透過主管機關對銀行要求強化客戶的帳戶監理,例如帳戶久無交易時,應予以停用,這些金融監理措施才能有效斷絕犯罪可能性。

其實早年不少銀行都曾自行凍結久未往來的靜止戶,但引發質疑,因此2013年立法院就要求金管會監督銀行全面「解凍」靜止戶,至今,金管會基於便民,僅要求銀行發現有異常金流時需通報。對此許恒達觀察:「台灣人追求方便,但方便必然帶來副作用,沒有對錯,就是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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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3.09.12 20:39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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