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午明描述透過e-meil聯絡的大致流程:「寫信告訴對方是哪裡的劇團,預計演出時間、地點、座位數量、平均票價,對方會查核回覆同地區是否有劇團申請,若權利無抵觸,便進一步把授權所需的條件說明清楚,雙方來回議價後簽訂合約。」
通常一部戲有國中、大學、專業劇場等版本,管理公司依表演性質和規模不同,訂定不同收費標準。需要支付的費用可分為5項,第一項授權金,又可拆分為版權預付金及票房占比:「版權預付金等同低消,無論票房多少都得付。」今年《LPC》是由投資方「大清華傳媒」支付100萬元版權預付金。
陳午明進一步解釋:「像《LPC》長銷式演出,每週要提供銷售報表、票房數字,版權方會按票房比例抽成。授權金雖然有公訂範圍,但因票價、場次異動皆可談,知名IP票房占比較高,範圍大約從票房收益的12%至18%不等。」
第三、四項分別是材料租金和管理費用,「比如劇本、樂譜一天或一場多少美金,雖然現在都是寄送電子檔,但重點是收租金,管理費用則不高。」第五項是節目單、周邊商品等營利,同樣按銷售比例抽成。
陳午明認為,從前因資訊受限較少人嘗試,如今拜網路通訊便利,愈來愈簡單容易,近年他到學校教學時也會示範如何購買授權,鼓勵學生嘗試,「外百老匯的版權銷售發展成熟,管理者不斷設計便利的方式吸引大家購買,網站甚至有智能系統提供建議,讓消費者可以依規模、人數、劇種挑選適合自己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