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樓住戶A先生告訴本刊,一樓的6間店面都是孫姓女房東所有,有住戶發現店面業者未繳管理費、回饋金,一查才知各費用都被孫放進自己口袋,且業者退租時還被孫以「違反租約」等各種理由,苛扣上百萬元押金!
本刊調查,鼎泰豐忠孝店在2001年9月起向ATT租用該大廈1、2樓商場,2007年承租合約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孫,鼎泰豐當時付了718萬元保證金,雙方約定每日營業現金由孫代收、抽成,對帳後再由孫轉交鼎泰豐。
2014年鼎泰豐通知孫不再續約,但孫竟拒絕給付已代收的營業額,也拒絕對帳,鼎泰豐對孫提告,要她吐出保證金、違約金共1,500萬元,孫則主張鼎泰豐提供旅行社簽帳而讓她少抽成逾千萬,退租時還破壞地板防水設備,才會拒絕返還保證金,並要求鼎泰豐賠償她5千萬元。
法院審理時根據鼎泰豐提供的每日報表,認定孫女應早知簽帳消費一事,鼎泰豐沒有漏報收入,也沒有延遲返還店面,孫主張損壞店面不能當作拒絕返還保證金的理由,判孫敗訴,雙方官司仍纏訟中。
除鼎泰豐外,代理Timberland、The North Face等國際知名品牌的台灣威富公司,在2017年向孫姓房東承租店面,繳付186萬元保證金,2年前,該公司想終止租約,孫卻以未提交室內裝修合格證明書為由,拒絕返還,雙方為此對簿公堂。
法院認為,租約中並沒有提交該證明書的規定,判孫在扣掉拆除裝潢費用後,應返還剩餘的保證金;另外,統一超商也於去年控告孫女,指她收取比市價高1.5倍的電費,讓統一多繳26萬多元,目前訴訟仍在進行中。
大樓住戶B先生氣憤表示,孫姓房東坐擁一樓6間店面,身家驚人,卻苛扣承租業者的保證金,興訟、濫訴,行徑宛如「東區張淑晶」,批她害整個社區大樓都背負汙名。
B先生告訴本刊,孫一家3口掌控大樓管委會8年,2年前孫主委任期屆滿,沒開會改選,仍以主委自居;上月初,孫女要求領出屬於她的大樓中庭廣告收益,要管委會財委蓋章同意,但財委認為公共區域上百萬元的廣告費不可能約定給孫專用,拒絕蓋章,不料,孫竟以主委身分公告開除財委、總幹事,還指定財委換成自己的女兒。
不久後,孫就帶著管委會印章到銀行提領出40萬元,住戶C小姐告訴本刊,事後幾位住戶到管委會的合作銀行要求凍結帳戶,才發現孫到過所有銀行想領錢,但因拿不出「主委任期核備函」遭拒,僅一家銀行讓她把錢領走。
C小姐說,孫女還開除保全物業人員,導致社區垃圾無人清運,恍如東區貧民窟,百名住戶連署控告孫業務侵占、偽造文書及背信等罪,盼司法主持公道。
住戶聯合在本月中開會選出新任委員,新任委員會接管後,陸續查出孫女曾涉超貸購屋,還曾擅改社區規約,訂立「一樓公設皆由孫的公司專用」等規定,將多處公共空間的回饋金中飽私囊,卻連管理費都不付。
C小姐指出,孫姓女房東為反制新任管委會,另組1樓商場管委會,宣稱已向市府報備,試圖與2樓以上的住戶管委會切割,目前住戶們除了提告外,也希望台北市政府相關單位能介入調查。
針對相關指控,孫姓房東全盤否認,認為是遭惡意抹黑,她強調並未苛扣店家保證金,一切均依合約處理,至於領取公基金一事,是因財委帳目不清、積欠工作人員薪水,她經管委會同意,才到銀行領取40萬元支付相關費用,金流都很清楚,管理費也都正常繳交,絕無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