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別於過去採去躉購費率(由政府或台電公司以特定費率在特定年限內收購所產生的電)的再生能源發電保證收購制度,3-1係以0元競標方式,讓開發商簽署購售電合約(CPPA),為台灣離岸風電的發展寫下新的里程碑,當然,也是一個全新的挑戰。
看到3-1在風風雨雨之中仍能順利落幕,游振偉用充滿感性的語氣表示,全新的競價方式,對開發商而言存在較大的風險與不確定性;所以,新的行政契約,中間的規則、罰款等措施,彼此都需要較多時間來回討論,使得開發商投資更加謹慎,也影響其財務模型試算,因此才花了比較長的時間。
考量到種種新的變化,政府在綠電的採購上,也協助增添了新的保護機制。台灣企業在國際上,除了台積電擁有較好的信評外,其他有意願購買綠電的買家,往往在國際信評上相對缺乏,特別是台灣許多的中小企業。「這套信用保證機制是能源局與國發會、財政部共同討論、設計出來的,用意除協助台灣企業能夠順利採購綠電,也協助開發商解決融資的問題。」游振偉娓娓道來。
「這套全新的保護機制,可以確保當綠電買家突然變更的時候,中間的這一段時間可透過國家的力量協助,以類似保險的方式來處理,讓開發商能維持正常的金流運轉。」游振偉補充說明。
游振偉充滿自信地再三強調,這個機制看起來是個多贏的設計,同時解決購買綠電方的一些問題,也解決了開發商的融資問題。因為開發商收入若不確定,勢必會影響融資方(銀行團)融資的意願,而事實上,台灣的很多離岸風電案場大多依賴所謂的專案融資方式進行,少了融資方的支持,風場建置就不易推動或被耽誤。
「對開發商而言,過去採用的躉購費率制度收入很固定,也佈會有太大的變化,只要風場能順利發電,時間一到,台電就馬上就付錢;如今,CPPA一次簽署就可能就是10、20年,在合約期間要確保這家企業真的能夠繼續維持10、20年,風險就會變得比較複雜,這跟有國家在背後支持的躉購費率的機制差很多。」游振偉向本刊分析說明。
游振偉進一步指出,這種保護機制(躉購制度)屬鼓勵性質居多,大多是在再生能源剛發展的初期階段採用,而從台灣再生能源發展經驗,以陸域風電來說,經過一段時間發展後,隨著建置成本降到一定水準,現在也都幾乎採取CPPA模式。事實上,當這些再生能源建置成本降到一定程度,就無需這套躉購制度,可以進入競價階段。
針對台灣電力市場未來是否會更自由化的問題?游振偉回應,綠電已經開始朝這個方向發展與規劃,之後應該會更加明朗;當然,過程當中仍會與外界充分溝通與討論,讓政策的推動能更加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