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4.06.03 15:09 臺北時間

高雄人妻不滿尪外遇!「跑婆家咆哮發傳單」挨告 一審上訴被駁回定讞

一對夫妻婚後感情不和睦,雙方漸行漸遠,妻子隨後發現丈夫外遇,氣憤跑到婆家咆哮。示意圖,非當事人。(東方IC)
一對夫妻婚後感情不和睦,雙方漸行漸遠,妻子隨後發現丈夫外遇,氣憤跑到婆家咆哮。示意圖,非當事人。(東方IC)
高雄一名楊姓男子與妻子結婚後感情不睦,後甚至被妻子發現其外遇,妻子氣憤之下,到公婆家外大喊「你們縱容兒子外遇」,還發傳單抨擊婆婆「什麼樣的媽媽可以教出這樣的孩子?」。楊家人被楊男妻子此舉激怒,憤而提告毀謗;一審法院判妻子罰金5,000元,妻子不服上訴,最終高雄高分院駁回上訴,維持罰金5,000元定讞。
據判決書指出,楊姓男子婚後與妻子感情逐漸疏遠,妻子不僅指責楊男工作不認真,還背叛她搞外遇。2021年6月25日中午,妻子氣沖沖地到公婆家外,對楊父大喊「你們縱容自己的兒子外遇」,導致楊男妻子與楊家人關係破裂。
2021年9月16日,楊男妻子再次跑到公婆家附近,散發內容偏激的傳單,質疑婆婆「陳老師,妳都是這樣教學生的嗎?是什麼樣的媽媽能夠教出高3聯考前轉學、大學被退學、碩士考8年、結婚不工作、一工作就外遇的兒子。」細細數落楊男過往的不是,2家矛盾鬧得鄰里街坊皆知。最終,夫妻離婚,但楊家人不滿楊男妻子的咆哮行徑,告其妨礙名譽。
而法院一審認為,楊男非公眾人物,其是否外遇與公共利益無關,因此妻子的行為構成毀謗罪 ;但因傳單未指名道姓,未構成毀謗,故判妻子罰金5,000元。妻子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為一審判決無誤,維持原判決定讞。
更新時間|2024.06.03 15:09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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