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判決書指出,楊姓男子婚後與妻子感情逐漸疏遠,妻子不僅指責楊男工作不認真,還背叛她搞外遇。2021年6月25日中午,妻子氣沖沖地到公婆家外,對楊父大喊「你們縱容自己的兒子外遇」,導致楊男妻子與楊家人關係破裂。
2021年9月16日,楊男妻子再次跑到公婆家附近,散發內容偏激的傳單,質疑婆婆「陳老師,妳都是這樣教學生的嗎?是什麼樣的媽媽能夠教出高3聯考前轉學、大學被退學、碩士考8年、結婚不工作、一工作就外遇的兒子。」細細數落楊男過往的不是,2家矛盾鬧得鄰里街坊皆知。最終,夫妻離婚,但楊家人不滿楊男妻子的咆哮行徑,告其妨礙名譽。
而法院一審認為,楊男非公眾人物,其是否外遇與公共利益無關,因此妻子的行為構成毀謗罪 ;但因傳單未指名道姓,未構成毀謗,故判妻子罰金5,000元。妻子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為一審判決無誤,維持原判決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