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27 11:58 臺北時間

交4帳戶給詐團辯申貸美化帳目 消防隊員涉洗錢遭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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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新北市汐止消防分隊隊員,將名下4個帳戶交給不詳詐欺集團成員,導致多位被害人匯款遭騙,遭士林地檢署依違反洗錢防制法起訴,全案已由法官承審中。(本刊資料照)
新北市汐止消防分隊隊員,將名下4個帳戶交給不詳詐欺集團成員,導致多位被害人匯款遭騙,遭士林地檢署依違反洗錢防制法起訴,全案已由法官承審中。(本刊資料照)
新北市汐止消防分隊林姓隊員被控在去年底透過LINE聯繫,將名下4個帳戶交給不詳詐欺集團成員,導致多位被害人匯款遭騙87萬餘元,士林地檢署依違反洗錢防制法將他起訴,全案已由法官承審中。
檢方查出,林涉以通訊軟體LINE傳送訊息方式,將其名下華南商業銀行、台北富邦銀行、台新商業銀行、渣打銀行等4個帳戶資料提供予不詳詐欺集團成員。
林姓消防員否認涉及不法,他稱因對方說申貸需要美化帳目,會有人匯款至他的帳戶,提領後還給他們,他當下不知道對方是詐欺集團,他是公務員,也是受騙上當,絕對沒有詐欺及洗錢意圖。
檢方查出,包括洪姓男子等9人被騙提告,新北市警局汐止分局偵辦,林稱因上網尋求貸款,而提供帳戶資料給對方,再依指示提領帳戶內款項交給另名陳某。
不過,檢方認為以申辦貸款為由,交付或提供帳戶、帳號予他人「使用」,客觀上已非屬洗錢防制法第15條之2的正當理由。
由於洗錢防制法第15條之2第3項第2款、第1項之交付、提供之帳戶或帳號合計三個以上而無正當理由提供帳戶罪嫌,此乃去年6月間才修法,林雖未涉及詐欺,但檢方仍認定觸犯新修訂的洗防法,至於有無罪責仍須由法院判定。
更新時間|2024.08.27 11:58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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