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對群眾發表談話,訴說2天內受盡壓迫和凌虐,他謝謝法官扛住所有壓力。根據法官裁定柯請回的主要理由,指他並非都委會與會人員,無從直接知悉開會情形,加上柯自身無相關專業,稱今年3、4月間議員鍾小平提告才知此事,意即檢方必須證明柯是否明知都委會將以形成違法決議的方式圖利京華城,或柯是否明知20%的獎勵容積已違法,才能構成圖利罪的要件。
北院裁定放人的理由,外界砲聲隆隆,因京華城容積率暴增至840%,早已在台北市議會鬧得沸沸揚揚,當時議員苗博雅、游淑慧及後來轉戰立委的高嘉瑜等人都曾公開質詢時任市長的柯文哲,面對議員質詢,柯還表示「法律的問題就法律解決」,顯見他對案情充分了解。
時任都發局長林洲民從2017年起,多次在議會答詢應曉薇質詢時,都主張京華城必須包含西北角一起開發,才有560%的容積率,但該基地從來沒有整體開發過,本刊掌握,林洲民曾在公文上註明上簽柯文哲,甚至晨會中公開提醒,如果照應曉薇質詢放水容積,市府恐必須負起圖利的法律責任,相關公文內簽市府也都留有紀錄。
除了金流成為聲押柯文哲與沈慶京的關鍵證據,檢方還查扣都發局2020年4月的一份便簽,直指柯對京華城容積率增加過程早就知情,因為他除了拿出「京華城容積率與樓地板面積差異比較」文件轉交給彭振聲,還在便簽上簽名寫下「TO彭副:他們的結論是什麼?原則很簡單,公務員不坐牢。Ko」。
彭收到文件隨即轉交都發局處理,不久,都發局即上簽表明「如無任何其他理由,不尋訴訟確定方式而自行與京華城合意,即回復1萬2千餘平方公尺的樓地板面積,恐難以說服社會大眾,並可能引發外界懷疑本府圖利京華城。」
由於都發局官員人人自危,公文闡述方式即認為此舉有圖利京華城之嫌,沒人想替柯背書,沒想到在此之前、當年3月10日,柯與應曉薇等人在市府進行便當會討論京華城案後一個星期,京華城又向柯陳情,提出允建樓地板面積不低於原申請樓地板12萬平方公尺,都發局上簽時一併將此敘明,詎料,柯仍在同年4月15日核章,將此案送都委會研議,在在顯示他不但知情,而且對有違背法令的風險也都了然於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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