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18 12:27 臺北時間

加入會員制搭車更貴? Uber遭控違反公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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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用戶發現,自己購買Uber的「Uber One」卻沒享有優惠,憤而向公平會檢舉。(本刊資料照)
有用戶發現,自己購買Uber的「Uber One」卻沒享有優惠,憤而向公平會檢舉。(本刊資料照)
近來,不少民眾都會使用APP叫車、訂餐,平台業者也推出會員制,讓消費者可以享受更多優惠,但有用戶發現,自己購買Uber的「Uber One」卻沒享有優惠,憤而向公平會檢舉。
近期, Uber Eats與foodpanda兩大外送平台的合併案備受關注,大家都好奇,公平會究竟會如何審理此案,然而就在此刻,有Uber one會員向公平會檢舉,自己加入Uber會員制後,並沒有享有優惠,希望公平會立案調查。
相信大家對「Uber One一訂省、不吃土」的廣告都不陌生,廣告中強調:「加入Uber One會員後,不管吃的用的,都獨享超多優惠。」吸引不少消費者加入Uber One會員。但有Uber one會員發現,自己加入Uber的會員制卻沒享有優惠,使用叫車服務時,還比非會員貴,因而向公平會遞出檢舉信。
該名用戶於檢舉函指出:「日前與非Uber One會員之友人,於相同時間、同一地點各自透過Uber App叫車至同一目的地,沒想到自己的Uber App所顯示之同種車種價格,竟較非Uber One會員之友人更高,這與Uber廣告或官網所宣稱之使會員獨享優惠相反。」
事實上,相關情事在Dcard等社群網站中也多有討論,有許多以「Uber Eats Uber One這樣算詐騙嗎?」、「被Uber One坑」、「Uber Eats把Uber One會員當盤子?」、「Uber one的價格比沒有Uber One的貴」等為題之抱怨文,內容提及加入Uber One會員後,反而遭到Uber提供較非會員為差之交易條件。
律師顧啟東分析:「依《公平法》第21條規定,事業不得在商品或廣告上,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對於與商品相關而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事項,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Uber廣告所謂提供會員優惠,然實則不然,恐已涉嫌廣告虛偽不實;此外,《公平法》第25條更規定,事業不得為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之行為,Uber此種手法,恐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行為。」
針對相關情事,本刊詢問公平會,發言人陳志民表示:「近期確實已經收到該份檢舉函,並立案處理,目前已發函給業者,要求其進行說明,屆時收到相關資料後,將視案件情況再評估如何處置。」
對於消費者不滿的聲音,Uber官方則表示:「請提供具體用戶檢舉內容,以及帳號,我們才能針對個案查詢。」
更新時間|2024.10.18 12:27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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