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著名媛貴婦生活豪奢形象,自在遊走政商名流及演藝圈的林少萍,之前遭踢爆利用經營極光公司前註冊「HOII」商標,2016年與劉本謙欲合作開發新品牌的時尚服飾。2017年1月林女與劉本謙簽「合資經營協議書」成立茂晴公司,不過,雙方後來雖未成功開發出新品牌,但合作關係未結束。
檢方指控,茂晴於2017年2月分別與依洛、奧捷公司簽立勞務承攬契約書,將所設計的樣衣經林少萍的特別助理林雅萍交予林少萍選款後,再由茂晴委託生產製作,此時茂晴的負責人更換為林少萍。
林少萍明知茂晴的經營應以合資架構進行,且茂晴銷售由依洛設計掛有「HOII」品牌服飾是主要營運項目,就服飾銷售利潤應歸茂晴所有,卻自2018年5月2019年趁茂晴已將設計樣版轉由建躍公司生產之便,以慣用左手賣右手的掏空手法,盜賣商品,使自己與親友公司極光、奧捷、昱貿公司各取得不法利潤,近千萬元。
茂晴公司監察人懷疑公司遭掏空,依法告發,經台北地方檢察署指揮新北調查處偵辦始獲上情並依法起訴,今判刑確定。